那时我的整个身心全都用在了你的身上。你写的书我全都买了;要是报上登有你的名字,那这天就像节日一样。你相信吗,你书里的每一行我都能背下来,我一遍又一遍地把你的书读得滚瓜烂熟?要是有人半夜里把我从睡梦中叫醒,从你的书里抽出一行来念给我听,今天,隔了十三年,今天我还能接着念下去,就像在梦里一样:你的每一句话,对我来说都是福音书和祷告文。整个世界,只是和你有关,它才存在;我在维也纳的报纸上翻阅音乐会和首演的广告,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哪些演出会使你感兴趣;一到黄昏,我就在远方陪伴着你:现在他进了剧场大厅,现在他坐下来了。这事我梦见过千百次,因为我曾经有一次,惟一的一次,在一次音乐会上见过你。
可是我说这些干什么呢,说一个被遗弃的孩子的这些疯狂的、自己糟踏自己的,这些如此悲惨、如此绝望的狂热干什么呢?把这些告诉一个对此一无所感、毫无所知的人干什么呢?那时我确实不还是个孩子吗?我长到十七岁,十八岁了——年轻人开始在街上转过头来看我了,可是他们只能使我火冒三丈。因为想着和别人,而不是和你谈恋爱,即使只是拿恋爱开个玩笑,我也觉得简直是闻所未闻、难以理解的,在我看来,受勾引本身就已经犯了罪。我对你的激情始终犹如当年,只是随着我身体的发育和性欲的萌发而变得更加炽烈、更加肉感、更加女性罢了。当时在那个女孩子,那个去按你的门铃的女孩子朦胧无知的意识中没能到的东西,现在成了我惟一的思想:把自己献给你,完全委身于你。
我周围的人认为我腼腆,都说我怕羞(我紧咬牙关,关于我的秘密,一个字也不露出来)。但是在我心里却滋长了钢铁般的意志。我的全部心思都集中在一点上:回到维也纳,回到你的身边去。我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在别人看来,我的这个愿望也许是荒谬的,不可理解的。我的继父颇有资财,他把我当做他的亲生女。我直闹着要自己挣钱来养活自己,后来终于达到了这个目的。我来到维也纳的一个亲戚家,在一家服装店里当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