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杂的资本需求和复杂的投资工具
总的来说,在过去的数十年里,全球金融领域中的二级资本市场的投资工具创新过度,而一级资本市场的投资工具则创新不足,这种不平衡的现象是21世纪资本市场的主要特征之一。创新过度使得二级资本市场的许多投资工具混乱而无序,缺乏逻辑,滥用信用,甚至滥用政策,最后引发了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而创新不足,使得一级资本市场在主要的投资领域和产业领域缺乏有效的、安全的、智能化的投资工具却远远不能满足持续出现在投资市场的多样而复杂的需求,也远远不能满足新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二级资本市场提供了太多市场所不需要的东西,而一级资本市场却不能提供投资市场所需要的最基本的东西;二级资本市场滥用了现在经济文明的主要资源,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投资银行等。这些机构在过去的数十年沿着传统的华尔街规则的跑道奔跑,为了参与华尔街的利益共享,动员了几乎所有专业人力资源和业务资源。而一级资本市场却远远不能有效地运用这些机构所拥有的专业资源。
直接投资的投资工具智能化程度太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投资市场的真实需求具有某种复杂和易变的特征,有些变化远远超出了现有的直接投资机构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因此,对这些直接投资机构的投资工具不能作出及时的改变和创新。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与投资市场相关的其他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它们有时不能根据投资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服务和产品,因此,对直接投资机构的投资工具的创新不能带来有效的帮助。
在直接投资机构开始根据投资市场的状况和变化进行投资工具的创新时,应认识到变化是一种常态,尤其是做共性化投资工具的创新和升级时,投资工具的创新应对投资市场的变化性,增加变化的适应性内容。
正因为投资工具的创新或升级所对应的投资市场有其复杂性和变化性,因此,这种投资工具的创新往往不能通过直接投资机构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能力独立完成,应当学会与其他专业机构的合作。首先是新型的专业投资银行,然后是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
四、智能化投资工具的创新策略
直接投资领域对投资工具的创新,其研发的基本策略应当建立在有效性、专业性、可行性和对变化适应性的基础上。直接投资机构可以根据其投资策略及特殊需要,展开共性化投资工具和个性化投资工具的创新与升级,直接投资机构需要先确定哪些专业机构可以参与展开投资工具的创新和升级。
投资机构对投资工具的创新策略的研发,首先要建立在对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问题认识的基础上,即投资工具的创新所对应的产业正在经历着何种趋势、面临何种问题、进行着何种重组和并购。团队成员应对对应行业的相关专业进行分析、归纳和判断,作为投资工具创新和升级的基础。
企业发展的阶段性所产生出来的复杂的需求和特征,也是投资工具创新的重要关注点,如何认识企业在某一阶段所经历的变化、所面临的困惑、所获得的市场机会以及该企业在这种变化中可能的业绩表现,均是直接投资机构在设计投资工具时所需要面对的课题。
无论何种投资工具的创新,均需要有效地使用现有的专业经验和产品基础,善于利用当代经济文明已经形成的专业成果和专业技巧。无论是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还是律师事务所,均需要在已有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产生创新,只有这样才更具有市场针对性和操作的可实施性。
投资工具的创新与升级,是直接投资发展和存续的能量来源。目前,许多投资基金和直接投资机构,资本管理期只有两到三年,因此,可能难以形成对投资工具连续性的创新与升级。这类直接投资机构可以借用其他直接投资机构的投资工具,也可以在该直接投资机构设立时,由第三方协助策划和设计适合的投资工具,这也是一种切实的选择。
五、政策制定对工具创新的影响
直接投资领域投资工具的创新与升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和制约。
国家似乎缺乏一种鼓励智能化直接投资发展的政策制定方向,所有政策几乎都是针对直接投资的投资模式和运营模式而作出的,有些政策也参考了一些所谓的直接投资的典型案例,但并没有反映出在产业发展中的复杂性需求,以及投资管理的规范性和智能化需求。
在许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没有考虑到产业转型、产业升级中出现的敏感因素和主要问题。因此,许多政策的制定,既没有反映直接投资的智能化发展和智能化管理的需要,也没有反映产业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需要。简言之,一些政策在制定的过程中,没有意识到政策制定的基础和真正的要素,可能政策支持或强化的只是一种非智能化的、落后的投资管理机制,也可能是一种直接投资领域的原生态的经济文明,而不是一个符合21世纪思想观念的经济文明。
2008年雷曼兄弟的事例说明,资产管理的规模和以往辉煌的案例,也可以在一夜之间崩盘。以往的规模化的产业投资案例,以往辉煌的业绩,是对以往市场因素的成功把握。而昨天的成功要素可能就是今天的失败要素,昨天的盈利因素也可能就是造成今天风险和亏损的因素。
中国的各级机构,尤其是发改委、银监会、保监会和国资委等机构,对直接投资的鼓励与支持应当肯定,所出台的政策应当巩固和支持一种智能化的发展方向、一种适应变化的发展方向。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控制,只有通过智能化的管理和运作才可能实现。任何建立在以往的经验、以往的各种基础上的政策支持,恰恰限制了直接投资智能化的发展方向和智能化的管理需求。
因此,在推动和促进中国直接投资领域智能化发展的过程中,在鼓励直接投资领域的官方行为中,在投资工具的创新和升级过程中,中国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的制定,也急需实现决策的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