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资管理参与机构的整合
由于智能化管理的价值增值、风险控制和投资策略的要求,使得传统的投资管理机构比较容易进行有效的运作。因此,投资资源是否能被有效整合,关键在于直接投资机构是否具有智能化投资管理的机制。
前面说过,所谓的专业管理机构并不是相关业务机构的简单相加,而是就投资策略、投资增值和风险规避的需要,制订服务升级的计划,使每一个所参与的管理机构都能根据这种计划来调整自己的服务内容和工作内容,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智能化管理。比如,除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以外,参与的律师事务所则不能按照它们原有的法律审核模式来参与合作,而是要根据直接投资机构的智能化诉求以及投资策略来进行相应的法律服务。
就资产评估公司而言,许多资产评估公司对资产价值的评估还停留在原有的评估模式基础上,对许多新的价值,新的经营方法以及新的资产类型缺乏认识。如何对直接投资机构所投资的资产价值作出正确而有效的评价,可能在评估公司内部很难找到答案,因此,需要高度专业的投资银行机构与资产评估机构共同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真正符合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这种报告在资产增值和变现的过程中,有时会格外重要。
4.资产管理及处置资源的整合
在投资完成后,直接投资机构将进行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进入资产增值最为复杂的实施阶段。尽管从事智能化投资管理的机构在投资的交易阶段,已经获得了许多资产增值的机会和资本增值的条件,但将这些机会和条件变成现实,则需要在实施的过程中,制订一个有效的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方案。
直接投资机构在考虑实施资产处置的过程中,有以下三种可以实施的方案。
(1)在实施智能化管理的过程中,吸纳一家专业的投资银行机构,专门为其进行资产处置方面的业务运作,包括制订处置方案和卖方尽职调查方案,整合下游的资本资源以及提出处置策略和实施路径。但这种方式需要投资管理团队从投资管理的收益中,分出部分的权益给参与合作的投资银行机构。
(2)直接投资管理团队可以采取合作或外包的方式与投资银行机构展开合作。参与合作或外包的投资银行机构,只作为投资管理机构外部合作的专业资源,而不作为投资管理团队的组成部分,直接投资管理团队不必与该机构分享基金的管理费,但需要在资产处置完成后,向该机构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3)直接投资的投资管理团队也可以直接聘用有相关经验的投资银行专业人士,由投资银行专业人士负责资产处置规划、资产处置的资源整合和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但这种模式有时会给基金的出资人和合作方带来困惑。因为在投资市场中,对一个直接投资机构同时又进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缺少足够的认识,而且有能力制作高水平资产处置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投资银行人士,通常需要收取较高的专业费用,这些都是投资管理团队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