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由市场政策有利于增进社会财富这一观点,学术界一贯的反对立场让我感到难以置信。但是,如果我们审视一下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的动机,就不难发现,他们的反对有其必然的原因。大学,甚至是私立学校,他们绝大部分的资金都来源于政府。学者们经常会发现,学校所能得到的资金数量直接与政府的规模密切相关。如果有哪一位学者,尤其是来自公立大学的人士,胆敢主张减税之类的政策,灾难也许就离他不远了。无论是教学人员,还是行政管理人员,都会因他提出的政策而受到巨大威胁,他们担心,这会招致政府在其他方面采取削减支出的措施,比如削减对大学提供的资金。
我的职业生涯从波兹曼的某州立大学开始,在那,我亲身经历了在学术界的个人利益与公共政策最优化之间的深刻冲突。我妻子和我一样,也是一名哲学博士,她一直想在我工作的地方找份工作。1986 年5 月,我们搬到了波兹曼,此时,这里正在对旨在废除蒙大拿州财产税的《27 号宪法动议》(Constitutional Initiative 27) 进行表决。尽管表决日期定于9 月,但这一举措却立即在媒体上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各方面的反对声此起彼伏,他们声称:一旦通过该项动议,将有可能导致蒙大拿州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就此解散。蒙大拿州公立学校教育厅长甚至发出警告:这一措施将迫使该州关闭所有的小学。州长及其他州政府要员为了保住饭碗,居然悲哀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他们发布虚假统计数字,歪曲数据,给自己的一派胡言杜撰依据,他们号称蒙大拿州税率已达到美国最低水平。面对声势浩大的反对声,包括我自己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这项动议将寿终正寝。
但事实却与这些官员们一相情愿的呐喊声相去甚远。如果在1986 年取消财产税,就可以为州和地方政府留下至少20 亿美元的可支配财产收入,这相当于蒙大拿州个人所得税收入的23.7% 。尽管其他35 个州支出更低,但它们依然做得非常出色。事实上,在个人和企业失去财产税减免待遇的情况下,所得税会有所增加,因此,蒙大拿州完全可以借此机会创造更多的税收收入。
我从中发现,尽管媒体宣传的数据完全是在误导公众视线,但却从来没有任何人对此提出过质疑。最初的时候,我决定发表一篇专栏文章予以评论,文章发表于1986 年7 月13 日的《大瀑布论坛》(Great Falls Tribune) 和《蒙大拿州标准报》(Montana Standard)。那时,我还一直没有联系负责将该动议提交表决的4 位女士。但是,当她们中的内奥米·鲍威尔(Naomi Powell) 和我取得联系之后,我同意参与此事。
在海伦娜(Helena) ,我找到当时负责编写表决公告的记者弗兰克·亚当斯(Frank Adams) 。之后,我又在蒙大拿州西部小城科瓦利斯(Corvallis) ,见到了这四姐妹以及她们的部分支持者。很快,我就意识到这项决议之所以遇到这么多问题的部分原因是:媒体对这四姐妹攻击谩骂,把她们称作伯奇斯(Birchers ,美国的极右政治组织。——译者注) 或其他恶势力组织的成员。此外,对于某些较为复杂的经济问题,四姐妹未能及时解答,这更是让这些记者大为不满,从而对她们横加指责。实际上,她们往往只是在进行过一番研究之后,才对此予以答复。
4 位女士与丈夫退休后都居住在比特鲁特谷(Bitterroot Valley) ,她们年龄在60 ~70 岁。在生活费用,尤其是财产税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她们只有固定收入来源,生活日益艰难。她们的生活根本就算不上富裕。在内奥米摆设最好的房间里,家具已经陈旧不堪,窗户上的裂缝用胶带勉强对付着。为了把这项动议提交表决,她们已经花掉了绝大部分的储蓄;为了收集签名,她们几乎走遍了蒙大拿州,晚上也只能在睡袋里过夜。尽管说不上完美无暇,但这项动议绝对可以说得上是出色。毫无疑问,这些普通美国民众发现问题并尝试解决问题的能力,几乎让我感到震惊。显然,收集5 万人的签名并不是什么问题。但是,要确保动议在听证会上受到公正的对待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在后来的事件发展进程中,一系列针对该动议的不公正行为,终于促使我更多地参与到其中来。后来,内奥米用胶带把我的专栏文章贴在冰箱门上,她含着眼泪告诉我,只要有人攻击她们,或是在遇到困难之时,她就看看这篇文章,这样才能得到一丝慰藉。
刚开始,我也同意先处理媒体方面提出的“与数字有关的问题”。但是我很快就发现,所有媒体都把矛头指向我,我几乎成了整个活动的非正式代言人( 后来我还变成了正式代言人)。尽管后来,我没能管住自己,亲自去向一些立法委员及其他人士游说降低财产税税率的好处,我觉得自己的主要角色不过是向媒体提供正确的统计数字。但是到了1986 年9 月初,我就已成为蒙大拿州电视台新闻频道的常客。
早在我的专栏文章见报之时,各报纸、杂志的编辑就开始对我进行攻击。到1986 年8 月底,我听说蒙大拿州政治事务委员会(Commissioner of Political Practices) 已准备以公然违反州政府雇员禁止参与政选活动的规定的名义,对我提起重罪指控。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还存在着这么一项法律条文,不过幸运的是,因为按计划,我将在下一学年到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 任职,因此,我当时已经不在州政府领薪水了。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委员会才放弃对我进行调查。奇怪的是,很多大张旗鼓反对此项动议的人,同样是拿着美国政府工资的学者和公务员,却没有任何人对他们提出诉讼或指责。
整个8 月期间,我所就职的大学行政部门对我的抱怨也开始不绝于耳。系主任多次告诫我,院长希望我不要再继续倡导这项动议。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坚持下去,继续帮助弗兰克·亚当斯,此时的亚当斯也已成为动议的正式发言人,正在忙于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发布工作。到动身前往胡佛研究所之时,我也已成功说服蒙大拿州的几位政要人物同意支持这项议案。
在8 月末,尽管我已经离开蒙大拿州,但我还是坚持继续担任此项动议的正式发言人,并在9 ~10 月返回蒙大拿州参加几场电视辩论。9 月19 日,当我第一次回到蒙大拿州之时,我发现,经济系同仁惶恐不安。几位同事对我更是牢骚满腹,说我正在毁掉整个经济系:因为我参与这一活动,学校准备处罚经济系。我还从系主任那里得知,此事绝非空穴来风,院长和其他高管已给他打过电话,声称:如果不能让我“闭上嘴”,就准备削减给经济系的预算资金。
9 月22 日,也就是在我的第一场电视辩论那天,我在系主任的办公室里整整待了几个小时,听他讲述我的行动给经济系带来的巨大威胁。系主任告诉我,尽管我对财产税效应的分析在经济上是合理的,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敏感的话题来说,还是保持沉默为妙。我极不情愿地同意退出当天的辩论,最后,当地的一位商人接替我的辩论角色。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他的辩论对手居然是一位来自我所就职的州立大学的政治学教授。
在回到胡佛研究所之后的几个星期里,我继续向新闻界宣传削减财产税的经济意义。10 月9 日,我再次飞回蒙大拿州,参加了一场与州议员进行的辩论。第二天清晨到达波兹曼的时候,我发现系主任几乎已气急败坏。他想知道我是否会在辩论中提出公立学校经费过多的观点。当我作出肯定答复时,他无比失望地告诉我,整个系都会对此深感痛苦,他根本不敢想象结果如何。考虑到我的工作让整个经济系承受着如此之大的压力,我最终还是决定返回胡佛,而且尽量减少在蒙大拿州出头露面的机会。
1986 年11 月4 日,本以为可以废止财产税的《27 号宪法动议》最终在表决中落败,在全部选票中仅得到46% 。但也不是没有一点安慰,此后,我们又提出了一项旨在冻结财产税的《105 号动议》(Initiative 105),这个最终目的与《27 号宪法动议》基本类似的议案在表决中大获全胜。
整个事件似乎已尘埃落定,但对于我来说,一切还远未结束。1987 年初,在波兹曼召开的我所就职的州立大学经济系教员评估中,在评价与非学术界沟通能力的“拓展”项目中,我得到了全系的最低分。按照评价规则,评分结果为0 ~ 4 分,最低分为0 分,代表能力最差,而我居然得到了整个经济系中唯一的0 分。不过,我一向不太关注评分的多少,我只关心教学、研究以及发表文章的多少。另外,由于我一直积极参与《27 号宪法动议》的游说活动,如此频繁的露面机会,也让我成为了蒙大拿州最有名的经济学家之一,更重要的是,我的研究成果在国内也受到了关注,这的确有点让我感到意外。显而易见,在他们看来,排名结果是对我参与支持废除财产税这样不合时宜的行为的一种惩罚。
当然,惩罚还不止于此,我还被告知:学校将对经济系采取不同于其他系的排名方法。新方法很有可能会终结经济系在农学院中一直领先的历史,而结果就是削减经费预算。系主任告诉我,如果教员在以后所有的活动中都能做到中规中矩的话——尤其是我,院长可能会考虑恢复原来的排名方法。但教务部门最担心的是,会不会有其他人再次提出对财产税进行投票表决的动议。系主任要求我保证以后不再对媒体谈及此事。我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我认为,媒体应该去惩罚那些误导性的统计数字,如果有人问及这些数字,我认为自己有责任去澄清事实。
也许是我过于天真了,但对于那些拿纳税人的钱,同时却不遗余力地维护这种特权的人,我感到不可思议。尽管我所就职的州立大学一直宣扬学术自由,但是,他们绝不会允许任何事情危及他们的饭碗,无论事情大小,只要是他们认定的,便毫无回旋余地。这次经历让我深切体会到,在公立教育和学术自由之间,永远都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即使大家不像我的同事那样,毫不留情地公然打击异己,但在学校里,教授和管理人员的收入来源于税收这一事实,也必然迫使他们在涉及自由市场或政府规模这样的问题上,只能避重就轻,或报喜不报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