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月来我穿着同一条牛仔裤,整个月来都不肯自动洗澡,在精神崩溃的边缘我都问自己:怎么可能旁人都那么镇静?难道一切真是我的幻觉?猎狐那天所发生的事,难道一切属于虚设?
我糊涂起来。
夜晚辛普森陪我睡,她坐在床边,让我喝一点酒,看我眼睁睁的躺到天亮,我把时间用在思虑我的一生,小时候发生过的一切细节,我都小心翼翼的写下来。
我跟辛普森说:“如果我死了,你将会是唯一想念我的人。”
辛普森的鼻子发酸,声音苦涩,“姜小姐,勖先生是很疼你的。”
我点点头,“这点我也明白,但是我只怕他……”
我并没有死,因为要努力戒掉药物,我尽量在白天劳动,无端端绕住屋子跑十个圈子。
勖存姿替我搬了家,后园子有私人网球场,我可以邀请任何同学来玩,运动后有芬兰浴,友人们往往来了不肯走,我也乐得身边有一班吃吃喝喝的人,有什么不好?我请得起,屋子里因此又热闹,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某种人身边喜欢跟着一大帮傍友。也许不是为了寂寞,也许只是为了希望听见一些人声。
像我,我根本连话也不想与他们多说,自己坐在一个角落,由得他们听音乐、下棋子、喝酒,甚至是打情骂俏,一日又一日,我麻木的渡过,这是我治疗自己的方式,麻木不仁的日复一日,看不到昨天与明天。
我很久没有写功课,勖存姿替我找了一个见习律师做枪手,暂时对付着。法科并不多笔记,记堂只应个卯儿,我不再认真,因为一切来得太容易。
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喝得很厉害,我不是酗酒那种人,却也常常手中?着酒杯,喝得醉醺醺,尤其是周末,高朋满座,通宵达旦的喝与吃,音乐直到天亮,全部供应免费,远近驰名,很多人慕名而来,我几乎没成为沙龙的女主人,但是我并没有那样的雅兴,我只是坐在一个角落独个儿喝,并没有去剪头发,也不换衣服。
一次一个金发女郎,穿着合时的衣饰,指着我怪叫:“这是谁?”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
我只沉默地看她一眼。
辛普森太太冷冷地说:“小姐,如果你不喜欢她,我劝你迅速离去,因为她是这里的女主人。”
金发女郎讪讪的退开。不,她并不舍得离开,因为她在喝唐柏利侬的香槟,而那边的自助餐正在上鱼子酱与沙文鱼。
我闷闷不乐,替我设了酒池肉林,我还是闷闷不乐。有时我挥挥手,他们就得立时三刻的全部离去。可是去了还会再来,每个周末,这里都有狂欢节目。
贪婪的人,吃完还带走,还顺手牵羊,浴间内的各式香水频频失踪。
辛普森肉刺得要死,她说:“姜小姐,不如到外面去请客,新家具都弄脏了,这群都是猪,而且对你也不安全。”
我说:“弄脏了自然有人买新的,你愁什么?”
可是我也腻了,派对终于停止。家具果然自上到下被全部换过,我与辛普森在装修期间搬到旅馆去。
踏进旅馆,我才感慨万千,从勖存姿接我来到如今,已经两个多年头,现在又近秋天。我早已归化英籍,那宗案子到今天,也有一年,早已不了了之。
照说应该忘记吧?应该的,从头到尾,勖存姿并没有碰过我第二次。而我呢,连他为我买下的堡垒都不肯去看一下。
但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破裂。
家明到旅馆来看过我一次。问候我。
“你好吗?”
“很好。”我淡然答。
每个人都巴不得我死,我死也不能死在这干人面前,我怎么能满足他们的欲望。
“你要振作起来――”
“谁说我不振作?”我打断他。
他没有再说下去。
我问:“聪慧好吗?她在什么地方?”
“回中国去了。”他低下头。
“什么?”我一怔,“回哪里了?”我听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