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的原创人是吴乃娟。
“我会准时出席。”
那天下午,至中对乃娟说:“新居随时可以入伙,有时间的话,把杂物收拾一下。”
“啊,开始奴役我了。”
“是,日以继夜,不停操作,煮饭洗衣洒扫庭厨,生儿育女补习功课……嗯,还漏了什么?”
乃娟看着他笑:“好好好。”
趁他出去了,她还是替他收拾杂物。
做得闷了,她坐下来看影碟,乃娟挑了《北非谍影》。
影碟有点怪,看仔细了,这一张盘上,标签上写着《卡萨布兰卡》。
这是怎么一会事?
在电脑上打出来,却是乃娟的照片。
自己看自己,感觉怪怪,却又有点温馨。
照片是几时拍下的?
乃娟永远穿灰色与深蓝色,很难分辨正确时间,约莫是受伤之前吧。
在泳池边,在书店,街上,甚至家门前,照片中的她从不面对镜头,她好像不知有镜头对着她。
这些,都是至中偷拍的照片。
咦,乃娟对这些,不是已经全无记忆了吗?
受伤后她表示忘记有利家亮这个人,还有,也不记得至中曾经受委托跟踪过她。
是照片突然令她恢复记忆?
当然不是。
为了简化生活,为了使至中剔除芥蒂,乃娟才说失忆。
很多时,不提起就是不记得,在适当的时候可使友谊或感情长存。不想计较,认为对方的情谊瑕不掩瑜,又何必记性太好。
不记得了。
真的不记得?我不相信。
我不是要叫你相信。
是选择不去记得吧。
正是。
至中也十分接受她不复记忆这件事。
他一直保留着照片,并没有交出给利家亮。
乃娟发觉软盘内贮藏了几百张照片。
有一批近照在他家里拍摄,他家正举行宴会,人头攒动。
噫,这是阿瞿庆祝升职,乃娟被误认为之之那次,他们说至中出差在外。
很明显,那一日,他在屋内。
他躲在人群中替她拍下照片,捕捉她的寂寥与失意。
他知道她去找过他,他已知道她已回心转意。
原来他一直在她身边。
所以,当暴徒出现,他可以及时救到她。
乃娟立刻把软盘取出,放回原处,不想被他发现她看过这些照片。
别再收拾了,各自保存一点秘密比较好。
她坐在藤椅上微微笑。
不知不觉睡着了。
至中回来,见乃娟似稚儿一般无论在何时何处都睡得着,有点心痛。脑部受过伤到底不一样,容易累,精神欠佳,还如何上班?在家工作比较自由,真该辞职了。
他轻手轻脚替她盖上披肩,掩上门。
看到客厅一角放着十、八只纸箱,原来是替他收拾过杂物了。
至中到厨房去做杯咖啡喝,发觉小小一只收音机仍然开着。
一个女歌星如泣如诉那样地唱:“这种爱拖一天是错一天,爱一遍叫人老了几十年……”
至中也曾经有过那样的经验,都过去了,现在不会了,乃娟对他很好,体贴尊重,此刻是他生命中最好的日子。
乃娟在他身后出现。
“回来了?”
“戒指已经做好,请过来看看。”
那是纯白金一对指环,完全没有式样可言,他们各自为对方戴上。
“再去睡一会。”
“出去兜风更好。”
邻居看着他俩上车出去。
那位中年太太说:“是新婚夫妇吧?形影不离,羡煞旁人。”
中年先生却说:“女方秀逸,男方太过平凡。”
“对她好不就得了。”
“将来生个女儿像他,就差远了。”
太太说:“你懂什么,红颜多薄命,丑陋做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