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什么?”
“为了让人误以为犯人不是自己而是另有其人。听好了。六月五日淑子先杀害了康江并做好准备。一周后,六月十二日,淑子的行动如下:先利用双亲不在家这一借口将坪井叫至家中,坪井当然会抱着每个男人都会怀有的上床的期待欣然赴约。为了继续迷惑坪井,淑子一丝不挂地等着他。可是其真实的目的却是为了方便清洗一会儿刺杀坪井时溅到身上的鲜血。杀害坪井后,淑子先冲净身上的血,然后就这么赤裸着全身在头上缠着丝袜,用力撞向柱子以造成一些伤害,之后就以抱着柱子的姿势给自己戴上手铐,等着双亲归来做目击者。”
“那也就是说淑子未曾失去意识?”
“应该是。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看上去犯人的目标是淑子,而坪井不过就是跟着遭殃的情况,制造了对犯人来说,坪井去淑子家只是意想不到的插曲,因而被打乱了计划没有来得及将淑子像康江那样大卸八块的假象。这就是将康江分尸的目的所在。既然袭击康江和淑子的是同一个人,那他也一定会肢解淑子的身体。而之所以没这么做,是因为途中坪井突然出现,犯人因为这计划外的杀人而产生动摇,无暇去做将淑子分尸这一费时费力的事――警察肯定会这么想。我也曾经这么想,大家也是,不由自主地这么想。”
“费时的事……”我一时哑然,反复回味着千晓的话。肢解尸体费时费力――听起来有点白痴,但却是绝对的真理。
“对。这就是分解尸体所蕴涵的深层含义。”
“可是,等一下。淑子为了伪装成第二个受害者以杀害坪井,所以无论如何都需要第一个受害者。是这样的吧?否则伪装就失去了意义。可是……可是淑子因为这个就杀害了康江?将素未谋面从不相识的人,就为了这个,而杀害……”
“起因应该是车祸。”
“车祸?”
“淑子开车撞到过康江。可能不过就是轻伤,康江身上的擦伤以及沾满泥的衣服就是那起事故的副产物。”
我一时语塞。觉得自己再说什么都不过是在重复千晓的话。
“淑子应该曾经把康江送去医院吧。可是想起事后赔偿等问题就心生闷气。因为淑子以前有过骑自行车撞到人的经历……”
我不禁“啊”地叫了一声:“刚才说到的,和坪井的……两人相恋的契机……”
“没错。可能就是在那次事故后淑子面对坪井一直抬不起头。淑子可能根本不喜欢坪井,只是被坪井胁迫与其交往。想到自己有可能再次面对那些烦心事的淑子甚是绝望,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决定杀了康江。她没有带康江去医院,而是问出她的住址,在那里杀害了她。这时淑子想,既然已开了杀戒,就不如索性连坪井也一并解决掉,利用康江的尸体将自己排出嫌疑圈。看来她受坪井的伤害颇深。于是她杀害康江后买来玩具手铐做下种种准备。我觉得这一切可能都是她临时想到的。”
“可是还是有问题啊。淑子的证言中说,在第二起案件中目击到了酷似植田的人。当然了,那肯定是在撒谎。可是淑子明明没有见过植田,又怎么能编出那种话来呢?”
“嗯,虽说这只是我的想象,但是淑子大概见过植田。你看,坪井的尸体上不是发现了康江的毛发吗。如果是从犯人身上粘到坪井身上的话,你不觉得有点太巧合了吗?而且第一起事件和第二起之间足足隔了一周之久啊,哪能粘那么久啊!”
“那么,你是说,这也是淑子故意放在坪井身上的……”
“十有八九。对淑子来说,警方不将第一起事件和第二起联系起来调查的话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样,肢解尸体的作用就失去了。在离开康江家之后,她觉得只有手铐这一个共性的话还是不能安心。于是便想回去再找点什么来加强一下。她选择了康江的毛发。这时,淑子看到了从康江家里吓得大惊失色飞奔出来的植田,觉得这人可以利用。对淑子来说,让那个具体人物来背黑锅最合适不过了。所以在作证的时候她故意没有自信似的说得暧昧不清,以此来增加可信度。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
当然这些全都是千晓的凭空想象,没有任何佐证。但是如果被他不幸言中的话,我(当然会觉得康江和坪井很可怜)不禁对土居淑子,这个从未谋面的女人,感到万分同情。理由不用多说,因为我脑中浮现的正是苦恼不已的岳母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