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唐三跑到大马家的时候,大马正以一个异常怪异的角度捧着铜镜,看得红光满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做高难度瑜伽,血气上涌。当他发现唐三进来后,全身一抖,赶紧把镜子换了个方向,并且生气地说:“你个小鬼进来怎么不敲门呀?”唐三问他:“你刚刚看的那个洗澡的姑娘不是今天下午我们在豆浆店碰到的那个吗?”大马立刻跳起来,一把捂住唐三的嘴巴:“嘘,你小点儿声!”后来唐三知道大马原来一直暗恋那个姑娘,常常送些小礼物讨她欢心。此后二人关系发展迅速,差点生出小马。结果就是,村长知道这件事之后,叫了一票人把大马直接放倒,板砖棍棒回旋踢,边打边说:“村长的女儿你也敢泡,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当着全村人被群殴,对于死要面子的大马来说,无疑是惨绝人寰的毁灭性打击。从此大马一蹶不振,自暴自弃,面如死灰,目光涣散,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都像一具没埋的尸体。几年以后,他终于沦落到以卖春宫小人书为生。
唐三从小在这里长大。父母本着近朱者赤的想法把家搬到了村里唯一的教育基地旁边。那是一个类似于私塾的古怪存在。教书的先生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秃顶男人,姓李,外地口音。具体什么地方来的不知道,因为他口音时常变换,基本上一天一个地方的调调。在外形这一点上,他做得很到位。据说他以前是个跑江湖卖艺的,整天用头顶着一层层的碗带着几个小弟在街上群魔乱舞,跑遍祖国大江南北。因为长期顶碗的缘故,头发就都没了,脑袋光亮如镜。同时又因为他走南闯北,见多又识广的,回来就下决心开个学校,把自己大半辈子的经验见闻以及在实践中掌握的知识传授给学生。李老师养了条狗,总是在街上先和母狗慢慢调情,然后突然抬起前腿。那是一条黄色的乡村田园犬,俗称土狗。李老师为了让自己身边的每一样物事都带有文化气息,下了不少工夫,比如这条狗。他早上给它放重金属摇滚,念《 纳兰性德 》,晚上睡觉之前来段钢琴曲作为背景音乐念金庸武侠。李老师忙的时候把它绑在椅子上让它看《 百家讲坛 》,听于丹老师讲《 论语 》,看完王家卫看《 开心辞典 》。基本上力求从古到今各路套数都让它耳濡目染。几个月以后,狗疯了。只要有人念诗读书玩问答,它就龇牙咧嘴地扑上去。这害得李老师失了恋。事情是这样的:有天李老师的女朋友拿了瓶红酒到他家,准备浪漫一下。倒酒的时候她问:“你猜这瓶酒的年份是85还是92?”刚说完,狗就扑上去了,咬烂了她的衣服。姑娘吓得花容失色,又哭又叫,酒瓶也打碎了,酒流了一地。之后姑娘就和李老师说拜拜了,理由是恶意纵犬行凶,图谋不轨。
在搬过来之后,唐三的记忆里,隔壁在上课的时候书声琅琅。仔细听不难发现学生们对人文地理异域风俗情有独钟。而到了下课,就满是瓷具碎裂和李老师口述顶碗指南的声音。唐三害怕自己到老了一看头发也没了,就产生了严重的厌学情绪。于是养成了逢课必逃逢老师必跑的习惯。逃课在外的时光漫长无聊。村里没有任何可以让他消磨时间的娱乐场所。这样一来,生活内容严重匮乏。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唐三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在学校里心思缜密地思考怎么样逃课才不会被发现,即使发现也没事儿,溜出课堂之后的主要业务就是找个地方发呆或者看别人发呆。长期瞪着眼睛发呆使他的眼睛身不由己地向外凸,每个见到他的人都以为他挂着一对即将要掉落的眼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