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姆注意到,当听到“活埋”这个词时,萨克斯的眼睛微微眯缝了一下。如果你非得惧怕什么的话,活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两个穿灰色西服的男人打断了他们的谈话。这两个人大摇大摆地爬上楼梯走进卧室,好像他们就住在这里一样。
“我们敲过门。”其中一人说。
“也按了门铃。”另一人说。
“没人回应。”
他们的年纪都在四十岁上下,一个比另一个略高些,但都有一头棕黄色的头发。他们的脸上挂着一模一样的微笑。莱姆看到他们的第一个念头是:一对乡巴佬。但他们那一口慢条斯理的布鲁克林口音很快改变了他的印象。其中一个苍白的鼻梁外侧,星星点点地分布着一些雀斑。
“先生们。”
塞林托向大家介绍这对哈迪男孩:贝迪警探和索尔警探,调查工作组的同事。他们的特长是深入调查――走访住在犯罪现场附近的居民,寻找目击者和线索。这是一门精妙的艺术,不过莱姆从未认真学习过,他也不想学。他只满足于挖掘出过硬的证据,然后交到像他们这样的警探手里;他们有了这些资料做武器,就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测谎仪,能轻而易举地戳穿嫌疑犯最完美的谎言。对要向一位卧在病榻上的平民汇报工作,他们似乎一点儿也没有觉得有何不正常。
个子较高、脸上有雀斑的那个是索尔,他说:“我们走访了三十六个……”
“三十八个,如果把那对神经病夫妻算上的话。他没算,可我算了。”
“……对象,全都进行了详细的谈话,但运气似乎不太好。”
“他们大都是聋子、瞎子、健忘症患者。你们知道的,总是这样。”
“没有那辆出租车的消息。我们搜遍了整个西城,一无所获。什么也没有。”
贝迪说:“好了,还是告诉他们好消息吧。”
“我们找到一个目击者。”
“目击者?”班克斯急切地问,“太不可思议了。”
莱姆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继续说。”
“大致在今天早上铁道边的凶案被发现前不久……”
“他看见一个人走出十一大街,转弯……”
“他说是‘突然地’。”没雀斑的贝迪补充说。
“……转弯走进一条通向火车地下道的小巷。他只在那儿站了一会儿……”
“往下看。”
莱姆听得不耐烦了。“那不像我们要找的人。他很精明,不会冒着被人看到的风险做这种事。”
“可是……”索尔竖起一根手指,望向他的搭档。
“整个街区只有一扇窗户可以看到那个地方。”
“而我们的目击证人恰恰就站在那里。”
“在一大清早。愿上帝保佑他。”
莱姆忘了自己刚才还在跟萨克斯怄气,转头问她:“怎么样,阿米莉亚,你觉得呢?”
“对不起?”她把注意力从窗户外面转回来。
“这说明你做对了。”莱姆说,“你封锁的就是十一大街,而不是三十七街。”
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但莱姆立刻转回到两位警探身上。“有没有相貌描述?”
“我们的目击者说不出太多。”
“他已经添油加醋了。”
“他说那是一个小个子男人,看不出头发颜色,肤色是……”
“大概是白人。”
“穿着呢?”莱姆问。
“他只说,像是深颜色的。”
“那人在做什么?”塞林托问。
“我记下来了。他说:‘他只是站在那里,往下看。我以为他想跳下去,你知道的,跳在火车前面。他看了好几次手表。’”
“最后他终于离开了。证人说他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好像不想被人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