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回忆新育小学·看杀人

病榻杂记 作者:季羡林


最不可以理喻的行动是喜欢看杀人。其实,这可能是最可以理喻的,因为大人们也都喜欢看。

新育小学坐落在南圩子门里。圩子门是朝山街的末端。出圩子门向右拐,有一条通往齐鲁大学的大道。大道中段要经过上面提到的山水沟,右侧有一座小小的龙王庙,左侧则是一大片荒滩,对面土堤很高,这里就是当时的刑场,是处决犯人的地方。犯人出发的地方是城里院东大街路北山东警察厅内的监狱。出大厅向右走一段路,再左拐至舜井街,然后出南城门,经过朝山街,出南圩子门,照上面的说法走,就到了目的地。

朝山街是我上学必经之路。有时候,看到街道两旁都挤满了人,就知道,今天又要杀人了。我于是立即兴奋起来,把上学的事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挤在人群里,伸长了脖子,等候着,等候着。此时,只有街道两旁人山人海,街道中间则既无行人,也无车马。不久,看到一个衣着破烂的人,喝得醉醺醺的,右肩背着一支步枪,慢腾腾地走了过去。大家知道,这就是刽子手。再过不久,就看到大队警察,簇拥着待决的囚犯,一个或多个,走了过来,囚犯是五花大绑,背上插着一根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名字上面用硃笔画上了一个红×。在十年浩劫中,我的名字也曾多次被“老佛爷”的鹰犬们画上红×,表示罪该万死的意思。红卫兵们是很善于学习的。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且说犯人过去了以后,街上的秩序立即大乱。人群纷纷向街中间,拥拥挤挤,摩肩接踵,跟着警察大队,挤出南圩子门,纷纷抢占高地制高点,能清晰看到刑场的情况,但又不敢离得太近,理由自明。警察押着犯人走向刑场,犯人向南跪在高崖下面,枪声一响,仪式完毕,警察撤走。这时一部分群众又拥向刑场,观看躺在地上的死尸。枪毙土匪,是没有人来收尸的。我们几个顽皮的孩子当然不甘落后,也随着大家往前拥。经过了这整个过程,才想起上学的事来。走回学校,免不了受到教员的斥责。然而却决不改悔,下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仍然照看不误。

当时军阀混战,中原板荡,农村政权,形同虚设。县太爷龟缩在县城内,广大农村地区不见一个警察。坏人或者为穷所逼铤而走险的人,变成了土匪(山东话叫“老缺”〈?〉),横行乡里。从来没听说,哪一帮土匪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他们绑票勒索,十分残酷。我的一个堂兄林字辈的第一人季元林,家里比较富裕,被土匪绑走,勒索巨款。家人交上了赎票的钱,但仍被撕票,家人找到了他的尸体,惨不忍睹,双眼上各贴一张狗皮膏药,两耳中灌满了蜡烛油。可见元林在匪穴中是受了多么大的痛苦。这样的土匪偶尔也会被捉住几个,送到济南来,就演出一出上面描写的那样的悲喜剧。我在新育三年,这样的剧颇看了不少。对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来说,了解社会这一方面的情况,并无任何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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