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什么眨眼?你不是说他戴着墨镜吗?”
“他才没戴那种东西呢。”
“啊……”
墨镜在木场手里,他离开时不可能戴着。
“……等一下,他一开始有戴吧?”
“一开始?哦,好像是吧。一开始我跟踪他们,只有看到背影。他走出来的时候,我才从正面看到他的脸,那个时候已经没戴了。”
那么,川岛是戴着墨镜来,然后拿下搁着了吗?不,他把墨镜扔到窗外了。
——为什么?
“他无声无息像个大入道似地穿过门出来的时候,我确实看到他的脸了。所以……过了十分钟左右,对,他又折回来一次。那个时候,我还以为我跟踪他们的行迹败露,差点吓死了。”
“折回来?”
“嗯,这我也跟署长说过了。然后他又进去,很快就出来了。接着就这样离开了。”
“凶手会回头吗?不是应该要逃走吗?”木场忍不住问一旁的长门。
“不晓得哪。像是回来确定被害人是不是真的死了,或是忘了什么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所以折回来拿,也是有这种可能吧。”
——证据。
——墨镜。
可是证据留在那里。
他是为了湮灭证据才把墨镜丢掉吗?不,如果他是为了湮灭证据才折回来,不可能会做那种事。与其丢出窗外,倒不如带走。
“太奇怪了。”木场自言自语地说,长门应道:“是吗?的确是蛮奇怪的哪。”简直就像落语中的隐居老头会说的话。长门接着问:”那个男人出来的时候,是凌晨三点左右吧?在那之前都没有任何人出入吗?”
“连个人影、连条狗都没经过。”
“这样啊。然后那个人又折回来……,那样的话,是三点十分左右的事吗?”
“差不多吧。”
“他在里面待了多久?”
“三分钟左右吧。”
“他第二次出来的时候,你也看到他的脸了?”
“因为大入道走出来,我确定了内子进去的建筑物,于是监视地点移动到屋子对面的垃圾桶处,所以第二次看得特别清楚。和第一次是同一个人,表情和态度都没有变。”
“是吗。然后呢?”
“还是没有人经过,当时是大半夜嘛。五点半左右,有送报的经过,但是略过了那一家,接着送牛奶的经过,一样略过那一家。到了六点半左右,里面有一个老太婆脸色大变地走出来,不知道去了哪里。于是我走到玄关口看看,又打消了念头。嗯,最后我还是没有进去。那个时候,大马路上零星地出现了行人,我担心被人看见,没办法,只好绕到屋子后面看看。”
“为什么有人就要绕到后面?”
“刑警先生,那当然是因为我在盯梢这方面是个门外汉啊。天黑的时候,藏在电线杆后面或垃圾桶旁边都还好,但是天一亮……怎么说,很丢脸耶。我钻进那栋建筑物与右邻人家围墙之间的隙缝——那是条小径,我的衣服都给磨脏了,不过我还是钻进那里。我本来想要绕到后院去,但是那里没有后院哪。跟后面的人家紧贴在一起,根本进不去。连一分(注)的空隙也没有,一根手指也插不进去。”
“这我知道。可是啊,别嫌我啰嗦,你也太夸大其词了。那里至少有三寸宽吧。”
木场把手伸进隙缝里捡起了墨镜。要是连根手指都插不进去,木场的粗手臂根本不可能伸得进去。
“这样吗?或许是吧。然后就在那个时候,玄关口传来声音,我吓得腿都软了。”
“声音?那是……?”
“我想大概是那个老太婆回来了。”
“什么叫大概?”
“因为我又没看见,当时我夹在屋子旁边嘛,只看得见墙壁而已。”
“也对。可是,那你怎么知道那是老太婆?”
“事实上就是老太婆回来啦,后来她又从里面走了出来。那么她应该回来过一次,可是我没看见她回来,所以一定是那个时候回来的。这是理所当然的推理嘛。”
“老太婆也回来了?”
疑似凶手的男人及报案者都回来过一次,奇妙的吻合。长门开口问:“有多久?”
“什么东西多久?”
“你钻进建筑物旁边,到听见声音为止的时间。”
“大概三分钟吧。”
“三分钟……?这样啊。真快呢。”
“很快吗?我倒是觉得很漫长。”
长门纳闷地偏了两三次头,向木场问道:“阿修,你跟那个老妇人谈过吧?她是不是很胆小还是很冒失,或者是……”
“才没那回事。我看那个老太婆就算被砍了头也会哈哈大笑,胆大包天呢。非常刚强,是个女中豪杰吧。”
“那么她为什么会脸色大变呢?”
“大叔,你怎么问这种理所当然的问题呢?当然是因为看到尸体才脸色大变啊。就算没有吓得六神无主,想想那副死相吧,至少也会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