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支持还是批评《亲爱的日记》是纯粹自传(或是一部尽可能地接近这一理想的影片)这一观点的人,都是基于影片某些特定片段的特征作出判断,并专攻形式这一层面的,忽视了其他片段和其他特点。这些支持或反对莫瑞蒂作品的自传特点的类似争论也可以用在《两个四月》中,这是第二部以“南尼?莫瑞蒂”为主人公的影片。譬如,《两个四月》中包含导演的场景都是在他自己家中拍摄的,他的家庭成员也参与其中,这一事实强化了我们正观看着莫瑞蒂自己的生活的印象。但另一方面,许多亲密场面中的幽默色彩,如莫瑞蒂伴侣的怀孕,他孩子的出生,以及他在谈及自己儿子时的那些心理学扯淡,都暗示着导演与他所描绘的事件保持了某种距离。而这种距离在真实生活中是很难实现的,尤其是在诸如孩子出生这样五味俱陈的时刻。此外,莫瑞蒂在《两个四月》中所说的与他在真实中的表现存在着重要的不一致,例如,他宣称要阻挠儿子成为一个演员,同时却又在影片的一个主要部分里为小彼得罗“分派”了角色。
我们对这两部影片的自传特点所持的观点依旧追随本章的普遍姿态:完全或纯粹的自传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谈到“自传效果”并分析实现此种效果的途径。在《亲爱的日记》和《两个四月》中,实现自传效果的首要途径,是使用某种看似作者日记的事物。
日记被广泛地假定为最大程度地忠实于自我的艺术表达形式。托马斯?马隆(Thomas Mallon)认为:“一个人可以阅读一首诗或一部小说,而无需想到了解它的作者,看一幅画而对绘者一无所知;但一个人在阅读日记时不可能感受不到正在接近其作者。没有哪种表达方式会这样公然让表述者抛头露面:日记乃道之肉身。”(Mallon,1984,xvii)马隆把日记定义为“私人、日常、迷人、肮脏、崇高和乏味之物的载体--一句话,它是一切的编年史”(1984,第1页)。日记经常被认为是一种副文学(para-literary)形式,它不比纯文学,因为与要求相当程度才华的诗歌和小说相反,人们认为人人都能够写日记。如马隆所言,“日记写作是可怜人的艺术”(1984,xiii)。这种观点排除了一个可能的区分,即在“可怜人的日记”或纯粹私人的日记,和包含更广泛意义和诉求的日记之间的区分。有许多日记达到了艺术的地位,譬如萨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记,几个世纪来一直都是这种写作形式的典范。
只是在近几十年中,写日记的概念才延伸出了传统的书写形式领域,相应的,日记和其他艺术形式之间的边界也变得模糊。“日记”一词如今经常被用在主要甚至纯粹是视觉形式的作品上,如克里斯蒂安?伯尔坦斯基(Christian Boltanski)和达伦?阿蒙德(Darren Almond)的摄影,艾玛?凯(Emma Kay)和杰里米?戴勒(Jeremy Deller)凭记忆画就的地图,约翰?巴尔代萨里(John Baldessari)的绘画,特蕾西?艾敏(Tracey Emin)的百纳被和录像作品。“日记”一词也可以用来指一些电影导演的作品,如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德里克?贾曼、斯坦?布拉哈格和帕特里克?凯勒(Patrick Keiller)。尽管这些电影工作者都被看做是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艺术与电影的激进代表,他们的影片在风格和内容上却是差异巨大的,这也证明“日记”不过是一个硕大的筐,能够容纳各种各样的艺术趣味和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