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纪以前的欧洲,研究自然现象和事物的人被称为自然哲学家(naturalphilosopher)。1687年牛顿的物理学巨著的书名是“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PhilosophiaeNaturalisPrincipiaMathematica),这表明当时有关大自然的学问被视为哲学的附属;这也是为什么今天取得物理学或化学博士学位的人的名衔是哲学博士(DoctorofPhilosophy)而不是科学博士。科学(science)这个名词,在欧洲中世纪和前现代期,泛指一切准确及有系统的知识,包括逻辑、数学、自然知识和道德哲学等12,到了近代才与哲学相区别。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等要到19世纪以后才被称为科学家,而不再被称为自然哲学家。
今天所谓的“科学革命”是指16、17世纪期间,欧洲自然哲学界呈现的一种新趋势。从这段时期开始,自然哲学家非常重视谨慎精密的观察、量度和实验,倚重数学来分析大自然现象和解决技术上的问题。这些发展令欧洲自然哲学家发现了许多自然规律,如开普勒定律、牛顿定律等。
在世界诸文明中,为何科学革命单独在欧洲出现?我们也许能够从科学革命爆发的时期是欧洲人开始越洋探险后的一个世纪内的巧合13,及欧洲长期处于“战国时代”(见第六章)的刺激作用,发现一点儿端倪。远洋航行、远距离贸易、欧洲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和热兵器战争所需要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现实问题,迫使欧洲人必须进行精密准确的观测、量度和实验,这很可能才是西方科学革命的真正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