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容吗?中国经验的启示(10)

市场的逻辑 作者:张维迎


我现在转而讨论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私有经济。诚然,这一分离可能导致经理人的各种恣意行为。然而,出于以下原因,当与国有制相比时,这种恣意行为在准入和并收的情况下或许不是很严重。首先,即使当股东不是经理人,一般而言是股东或董事会而非经理人决定进入与合并。对权威的这种分配事实上表明,均衡状态更可能是“扯平的”,即当与由所有人经营的经济相比时,进入或许太少,合并或许过多。第二,在多数私人上市公司中,CEO持有一定股份,在一些情形下甚至是最大股东。因此,即使合并削除了他们的控制权收益,他们仍然可以靠现金流增长获得部分补偿。第三,为了其自身的现金流利益,目标企业的股东有动力去通过现金补偿(比如金色降落伞)买通经理人,以缓和他们的抗拒。相比之下,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人民)既没有合法权力也没有动机去买通行将失去控制权的经理人。第四,在具有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中,许多合并和收购可以通过在股票交易所向股东直接发出收购要约来操作。这种机制在国有经济中不存在。

我的论点也得到某些经验研究的支持。例如,李洪斌等(Li,ZhangandZhou,2005)用来自中国高科技园的面板数据显示:尽管效率已成为所有高科技企业生存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同等条件下,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更不可能退出。特别是,金融压力对国有企业生存的负面效应比对非国有企业生存的负面效应要小,对由中央政府控制的企业生存的负面效应最小。

声誉机制的缺失

市场是交易与经济活动的协调装置。几乎在所有情形下,交易都不过是承诺的交换,经济活动也不过是履行承诺。没有交易各方的充分互信,市场就无法有效和高效率地运作的。例如,如果买主不信任卖主对某一产品的质量承诺,他就不会情愿付钱买它;如果投资人不相信投资银行有关一个需要资本的公司的说辞,他们也不太可能会购买该公司的股票;如果银行对借贷者还贷没有信心,它就不会傻到去放贷。在所有这些情形中,没有信任,潜在的帕累托效率就不可能实现。一般而言,没有信任,劳动分工与专业化就不会出现,通过市场进行合作也变得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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