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决定结婚,从香港跟着男子去了异国生活,定居在一个小城郊外。十二年的家庭主妇的生活体系,是由带花园的大房子,淘气的孩子,早出晚归很少沟通的男子组成。她自己动手做面包,在家照顾孩子,推车带他们去镇上的超级市场购物,归途中于街边小咖啡店坐下,抽根烟,喝杯咖啡,孩子们笨拙地给店里鹦鹉喂食。日复一日。只有周末,她有可能独自坐地铁进城消遣。天有时下细细雨丝,她带了一把长柄雨伞,穿上收在抽屉里精工细作的绸裙,化上妆。她只喜欢鲜红的指甲油和唇膏,纯正的中国大红,红得略微发暗发沉,如同血液凝固之后的发黑。这不与人言说的细节,给予她明确的自我存在感。会知道自己是谁,来自哪里,要去往何处。她说过,一个人要明确个人性的标记是重要的。这比任何群体概念都要重大。即使只是选择一款纯正鲜红指甲油。在人群里,要做一个卓尔不群的人,即使是沉默的,被孤立的,也不能消亡自我。童年时,她带她去动物园,她不过三岁,穿白色小圆领衬衣和灰蓝色羊毛背心裙,戴绣花绒线圆帽。她从小是被当作一个独立的有审美能力的人而存在的。这种存在感,贯穿了她成长的所有受教育的岁月,以及自我教育和成长阶段。大学毕业后从事过的惟一一份工作是在慈善基金会。她所在的城市,一个宁静温和的小城,依据山形而建。在城里她逛书店,找一家新开的小餐厅吃饭,喝点酒,有时也会面稀少的几个朋友,更多的时间,只是在街道上走走,四处漫游。街道陡而有坡度,这个地形也像香港。似乎生活在地球的哪一个角落,都是一样。耳边是哪一种语言,又有何重要。母亲从小给予她的四海为家的生活,使她突破了对空间概念性的界限。她们曾经尝试在不同的山顶与海边,眺望星空。繁星的排列,是被一种自然而严谨的有秩序的规律所限定的。这种有秩序的规律,显然与护墙板上水彩笔写下的字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