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头次去荷兰,坐上跨越欧亚大陆的飞机,脑子里很快转出一个可笑的念头:到了阿姆斯特丹,要好好观察和研究一下荷兰人的红头发。荷兰人强占我台湾仅数十年,而"红毛"留在国人的印象里,数百年也挥之不去。我的计划自然落空了,现在的荷兰人不论男女,不是金发,便是青丝,偶尔见到几个红毛也是刻意标新的人为加工。那么,荷兰人何以会与"红毛"挂上钩呢?我猜想,也许是当年荷兰人或当海商,或当海盗,在海上风来浪去,日晒雨淋,原本从基因里带来的金丝被漂泊的日子染红了。如今荷兰人普遍享受社会高福利,连养宠物都可以得到国家补助,生活质量的变化有可能带来发丝质量的变化。要不就是那时的中国人既仇视又恐惧这些擅自闯入家园的强盗,将他们视为传说中既野蛮又凶恶的"红毛野人",世代相传,以假乱真了。
荷兰在古欧洲,属于尼德兰的一部分,其含意为"低洼国家"。该国濒临大西洋,有一半以上土地低于海平面,完全依靠拦海筑坝抵挡海潮,开挖运河调节水量,避免海水漫卷侵吞之患。这种地理环境显然不利农耕,优势是海上交通便利,到了欧洲大航海时代,其重要地位便很快凸显出来。17世纪初,人口不足200万的荷兰,拥有全欧洲商船总吨位的五分之四,相当于英、法、葡、西四国的总和。他们当仁不让,很快垄断了欧洲的海上贸易,17世纪前半期,法国贸易的大部分,德国西部的贸易,还有欧洲南北之间、欧洲与东方之间、欧洲与美洲之间的海上贸易,全掌握在荷兰人手里。甚至连英国与其殖民地的商贸,也由荷兰商船代运货物。小小荷兰也因此叫响了"海上马车夫"的称号,一时成了全球远近驰名的品牌。
该国通过世界范围的转口贸易获得巨额利润,积累了丰厚财富,一跃而为欧洲的金融中心,控制了周围国家的经济命脉。他们也因此萌发了充当海上霸主的野心,虽未刻意打造像西班牙那样的"无敌舰队",每艘商船也都武装到了牙齿,毫不掩饰其杀人越货的强盗本性。1602年,荷兰人针对葡萄牙人在东印度群岛业已占据的优势,特意创立"尼德兰东印度公司",由国会授予开战、议和、扩大殖民地、夺取外国船只、建立城堡和铸造货币等权力,直接挑战称霸亚洲的葡萄牙东方殖民帝国。1619年,他们越过马六甲海峡,攻下雅加达,自此便把这座城市作为向周围地区扩展殖民领域的据点。不久,完全控制了菲律宾以西整个印度洋区域的贸易,迫使葡萄牙退居中国澳门一隅。
该国在开拓海上贸易和殖民活动中,一直没有忘记遥远东方的中国。早在16世纪末,荷兰人巴伦支便开始探寻由北方通向中国和印度的航路,曾在北冰洋海域进行三次试探性的航行,后来人们便把那片海域命名为巴伦支海。1601年,荷兰武装商船来到广东附近海面,企图用武力要挟当地官府租地通商。广州地方官府严词拒绝,沿海驻军也防备甚紧,没能让他们实现登岸的目的。荷兰人欺负已经没落的葡萄牙,欲将葡人从澳门撵走,鸠占鹊巢。但此时葡国人已经在澳门扎下根来,岛上的中国人也看不惯荷兰人的霸气,压根就没让他们靠岸。荷兰人转至福建海域,用重金贿赂地方官员,提出租借澎湖作为通商基地,也被漳州官府断然拒绝。"海上马车夫"首次赴中国"扬鞭闯关",竟不得其门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