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有的人都走了,冷清的灵堂里只剩下了他和他母亲之后,方世初才感觉到了某种确切的所在,确切的归宿,这样的一种感觉,是无法诉诸于别人的。除了他,除了母亲,所有人,对于他,都是别人。他不哭了,他看着母亲,越看越不像是一个亡人。母亲还是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副睡熟了的模样,只是少了一些往日因劳累而疲倦地睡去的感觉,又多了一些冷寂的让他感到生疏的东西。
生和死的界线在人生的某个时刻是模糊的。
方世初心里涨满了孤单,他想把母亲扶起来,他想问问,她为什么要自寻短见?在他心里,母亲不是那种想不开的人,在父亲进城并且挣下了一笔让整个黄龙洲惊叹不已的家业之后,母亲却一直留在乡下,依旧靠种几亩田养活自己,她想得开,也看得开,知道自己进了城也派不上什么用场,她也不想从她丈夫那里得到什么。她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那个慷慨的男人已经不会再给她。但这一次,她怎么就想不开了呢?
有一种气味是如此浓烈,方世初嗅到了。
方世初很后悔,他不该听父亲的,去澳洲上什么学。他现在才恍然悟到,这从一开始就可能是父亲的一个阴谋,只有把方世初从母亲身边打发走,他才能遂自己的心愿。娘啊,你怎么就这么傻呢?你太便宜那对狗男女了啊!
方世初回想起自己去澳洲上学的那天,娘也是傻了一样的。但她没有拦阻他,她沉默地送了他一程又一程,却一句话也不说,只管憋着自己,憋得嘴唇都快要流血了。走了半天还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走。在那个春天,娘的嘴角上长了一个苦疔,贴着一块火柴皮子。这是乡下人用来止血、消火的东西。娘不说话,但他每次回过头来看娘时,娘的嘴角就哆嗦起来,那黑色的火柴皮子也就一上一下地抖动起来。
穿过一片豌豆地,是娘种的。正是豌豆开花的时候,那花开起来像一片蓝色的火焰,人一走动,就有无数细小的花粉扑腾起来,娘的发鬓上也飘落了不少花粉。但娘的脚步很软,一双腿已软得没有力气走动。娘就站住了,似乎想要吃力站稳的样子。
他感到了自己的残忍。他是应该留下来陪陪娘的啊。他在城里念中学上大学,虽不能日日陪伴在孤独寂寞的母亲身边,但至少每个周末可以回到同城市只有一水之隔的黄龙洲。每次回家,下了轮渡,他还在北湖沿的堤坝上走呢,娘就知道他回来了。娘的眼睛,望是望不得这样远的,但娘似乎能嗅得到他身上的气味。娘的鼻子很尖,豌豆苗刚从地里长出来时,娘就能闻见青豌豆的气味。然而娘却闻不到她男人的气味。方世初记得,每次父亲回来,总要让她大吃一惊,然后,很久都回不过神来,傻了一样,只把两只手在围腰上反复搓着,仿佛那双手很脏似的。
现在,娘竟然当着他的面也这样搓手了,反复搓着,仿佛那双手很脏似的。他记得自己突然很冲动地把娘的两只手握住了,他喊了一声“娘,你回吧”,立刻就泪流满面了。娘慢慢转身,“嗯,我就回,就……”娘说着,突然又一转身,把他的两只手捉住了,握得那么紧,握得他都疼了。手松开时,娘叹了一口气,“今年的新鲜豌豆,你是吃不上了。”娘把脸转过去,望着掩着的家门,却有泪水闪亮地从她鬓角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