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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惩罚你,不让你写作业(2)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 作者:尹建莉


还有更惨痛的例子。2007年4月25日,广东增城市某中学一名初一的学生,因为英语考试时说话,被老师罚抄单词,从第一课到第十四课,每个单词罚抄10遍。 这个孩子当晚自杀。

许多家长和教师,一方面要求孩子热爱学习,一方面又把“学习”当作暴力手段运用于对孩子的惩戒上。当“作业”变成一种刑具,它在孩子眼里能不恐怖吗,孩子还能对它产生好感吗?

这个问题追究到底,至少可以看出这些成年人的三个问题:一是在教育孩子中不能细腻体察孩子的心理,不考虑把工作做到孩子的心坎上,只是满足于孩子表面的、暂时的服从;二是自己内心不热爱学习,潜意识中把学习当作苦差事,就会在生了气寻找“刑具”时想到写作业;三是权威意识在毫无反击之力的儿童面前变得肆无忌惮,人性中的恶不小心流露出来。

惩罚性质的作业,无不说成是为了孩子,其实它的第一动因只是成人在出恶气,和教育无关。它对儿童的学习只有毁坏,没有成全。从本质上说,它只是教师或家长对学生的一种施暴手段。

孩子天生不反感写作业,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之所以后来变得不爱写作业,是因为在上学的过程中,尤其是小学阶段,写作业的胃口被一些事情弄坏了。被罚写作业,就是弄坏胃口最有效的一招。正如“满汉全席”人人爱吃,但如果我们这样对待一个人,让他天天吃满汉全席,而且规定他必须顿顿吃够多少,少吃一口就罚多吃一百口――这样做上一段时间试试看,这个人以后再见到吃的不吐才怪呢。

杜威说“一切需要和欲望都含有缺乏” 。让我们记住这句话,并认真琢磨。

反过来可以推导出,想让一个人喜欢和珍惜什么,就不要在这方面给得太多太满,更不能以此作为交换条件或惩罚手段,强行要求他接受,而是要适当地剥夺,让他通过危机感和不满足感,产生珍惜感。同时最最重要的是让他在行事过程中伴有愉快感、成就感和自尊感――这无论在学习还是其它事情上,都是普遍适用的。

圆圆上小学一年级时,有一次写作业非常不认真,字写得歪歪扭扭,极不像话。她爸爸在无意中瞥了一眼,吃惊她怎么把作业写成这个样子,批评她是在敷衍了事,希望她重写。圆圆不服气,不讲理地嚷嚷,态度很不好。这激怒了她爸爸。他粗暴地一下把圆圆已写了几行的一页作业撕掉,要求她重写。圆圆大哭,一边哭一边开始重写,因为她知道作业不写是不行的。过一小会儿,她爸爸又去看,发现她写得比前一次更差了,好像故意要和他作对似的。他就又批评她,圆圆在情绪上表现得更对抗了。她爸爸十分生气,就又一把撕掉这一页,要求她必须认认真真地写,否则就不行。圆圆又哭起来,扔了笔,赌气说她不写了。爸爸看时间已晚,有些着急,就给她讲道理,说这么晚了,明天还要上学,你只要认认真真地写,一次就写好了,就不用耽误这么多时间了。圆圆才不理会他的这些大道理,就是不写。

我发现她爸爸犯了个错误,这是在干一件南辕北辙的事。赶快走过去,拉开气乎乎的先生,拿起被撕下的作业纸看看,平静地对圆圆说:“你这样写确实不对,你看这字都写什么样了。”圆圆听我也这样说,更有些不服气,越发拿出一副“就是不写”的样子。我看看她的态度,还是和颜悦色地对她说:“如果你认为写作业是件不好的事,从今天开始,就不用再写作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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