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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不做穿西装的野人(5)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 作者:尹建莉


她可能是为了维护她妈妈的面子,说她一点都不怪妈妈,甚至说正是因为她妈妈那样严格要求,她才有今天。我发现她总是无节制地吃各种零食,尤其是刺激性的食物。胃部切除手术不久,就不顾医嘱暴饮暴食,又发生胃出血,好长一段时间不能吃饭,到稍好一些,又开始无节制地吃。我劝她少吃零食,她说她经常心情不好,吃零食能缓解心理压力,所以顾不了那么多――这个坚强的女孩,真是把所有的痛苦都自己扛,零食成了她一直以来的心理去痛片。我不知她妈妈知道这些事情之间的因果关系后,想到女孩的身心健康时,是否还能骄傲得起来?

很多人信誓旦旦地认为孩子就该打,理由是他自己就是从小被打大的,并且他自己成长得不错。在各种资料中,也不时地会看到有的成功人士讲他如何因为挨了打而一下变得懂事。我不怀疑他们挨打的真实性和成功的真实性,但绝不认为这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有的人确乎在挨一场打之后有很大变化,但变化的内驱力不是挨打本身,而是另外一些积淀已久并较为完备的东西,并且这一场打骂之所以能奏效,能让一个人警醒,也正可贵在这“偶然一次”上,如果是经常性的,还有用吗?

以前看过一条消息,一个孩子从出生后一直不会说话,但耳朵好使,有一天孩子不小心掉枯井里,一下喊出了“救命”,从此就会说话了――因缘际会的巧合也需要在一些条件下实现。如果说打骂可以让一个人成才,如同说把人推井里就可以治聋哑――这是不成立的,是乱归因。

暴力教育能让孩子变得顺从,不会让孩子变得聪明和懂事;能让他们变得听话,不会让他们变得自觉和上进――暴力教育能得到一些暂时的、表面的效果,但它是以儿童整体的堕落和消沉为代价的。通过打骂来促成孩子学业进步,结果只能让孩子对学业产生厌恶;用打骂来让孩子听话,孩子只会变得更加逆反固执;用打骂让孩子做个好人,孩子只会在责难下心理扭曲变态。

人们在挖掘一个人的成功或失败时,习惯从宏大的视角和背景着手。事实上,在同一种文化形态和公共教育理念下长大的孩子,他们之所以成年后在道德、人格及能力上有巨大的差异,在于他们最重要的生活场所――家庭,生命中的第一启蒙者――家长的教养态度的不同。

把一个人的美德归功于他个人的用心和社会的培养没错,但不要忘了给从小抚养他的那个人挂上一枚奖章。

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一些恶棍,尤其是一些刑事罪犯,他的家长没有理由得到同情。尽管他们的家长主观上没有把孩子引上歪路的恶意,哪怕是坏蛋也希望他的孩子是个好人。但他们粗暴的教养方式扭曲了孩子的心灵,他们自身的言行教会了孩子如何恶劣地对待他人。

如果把某些人的犯罪仅仅归结到社会、时代或具体到学校那里,这是板子打在空气中,不能够切实地找到问题的根源,不能触动家长们反思自己的行为。从人格成长的承接性和延续性来说,每个罪犯的家长都应该向他的孩子忏悔,向社会和人类忏悔。

不要因为孩子听话才爱他,不要因为他取得了某个成绩才欣赏他,更不要因为他不遂我们的心就去打骂他。父母之爱应该是无条件的,对孩子的尊重也应该是无条件的。

我们可以从书中以及我们周围的人群中看到,优秀孩子的家长,他们一般都很民主,遇到事情总是能心平气和地和孩子探讨解决,非常讲究方式方法――最基本的态度是尊重孩子,欣赏孩子。即使孩子犯了错也只是就是论事,决不牵扯其它,当然更不可能打骂。他们取得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孩子似乎分外懂事,根本就不需要他们操心费力。

前苏联杰出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家庭生活制度一开始就得到合理发展,处罚就不再需要了。在良好的家庭里,永远不会有处罚的情形,这就是最正确的家庭教育的道路。”  

一些欧美国家从法律上严格禁止打孩子。我国打孩子现象之所以现在还比较普遍,首先是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再一个是缺少法律制约。

目前我国有一些保护少年儿童的法律法规,但都是一些粗线条的概念,不具有现实约束力。打孩子从来被认为是家务事,无须他人干涉;只要不把孩子打残打死,就不会上升到法律层面解决。全社会普遍漠视未成年人的精神损伤,很少有人认为父母打骂孩子就是虐待儿童。在“打是亲,骂是爱”的面具后,只有儿童能感受到那是狰狞,是恐怖。

家长的素质事关未来公民的素质,国家应大力开展家长教育,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同时应该尽快立法,严禁打骂孩子,剥夺不合格家长的监视权。比如取消那些把孩子逼得一次次离家出走的家长的监视权,而不是一次次地把孩子抓住教育一顿,再送回家中。

不是穿了西服就变成绅士,不是生了孩子就会做父母。做父母需要学习,需要学会如何爱。学会爱是个很大的命题,需要慢慢去学,最简单的第一步就是不再打骂孩子,不做穿西装的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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