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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受培训

美兮美兮 作者:周德东


愚人节,我和小凯接到一家英语培训公司的邀请函,带美兮去听讲座。

晚六点,我们到了泰山饭店之后,一个工作人员把美兮接管过去,做临时培训。另一个工作人员把我和小凯引到礼堂,听公司发言人演讲。

美兮很少离开我们,我的心里有些忐忑。

半个钟头之后,一个男英语老师把二十几个孩子带到舞台上,开始表演。那个老师没说一句汉语,全是英语,又喊又叫。在他的口令下,孩子们排排队上台,一齐坐下。

美兮是所有孩子中最小的,视觉上比别人矮一截。

老师大声喊:“Stand up!Sit down!”等等,美兮就稀里糊涂跟着大孩子起立、坐下。她一直不看老师,只看旁边那个大男孩,他怎么做,美兮就怎么做。

老师又指着画片大声喊:“Dog!Banana!”等等,孩子们跟着喊。美兮一边盯着旁边那个大男孩的嘴,一边照葫芦画瓢地跟着说。

大孩子的发音和动作基本整齐,只有最小的美兮每次都慢半拍。大家的声音落下后,总是剩下一个孤单的娇嫩嫩的小女声。

她有点困了,她一困就蔫巴。有一次,大家都站起来了,只有她一个人坐在小凳子上,静静地朝台下看,那是在找爸爸妈妈。整个礼堂都被她逗笑了。

最后,孩子们排成一队,被老师带到了幕后,美兮走在最后。

又过了几分钟,工作人员把她送到了我们的手上。

想起一个故事: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三岁的小女孩伊迪丝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O”,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是薇拉小姐教的。”这位母亲表扬了女儿之后,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的女儿在认识“O”之前,可以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然而该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象力。案件以幼儿园败诉而终结,这位母亲获得了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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