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克家族的捕奴团,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龙与美人。
虽然巴尔侯爵一直是跟着暗精灵的屁股后面才打得一路顺风顺水,但是要捕捉精灵,自己没有三两下那简直就是送死。由于捕奴团的大营长期东搬西迁,所以营地也并不能修建得十分坚固。所以有人谣传巴尔侯爵本身就是一个绝顶高手。
到底高到什么程度,据说他拥有阿尔曼帝国最正统的狂化体质,这种体质可以让他在短时间内拥有开山裂石的本领,谣传他曾经一拳将侯爵府门口的青铜狮子砸了个大洞――不过也有目击者说,他胳膊上的石膏三个月后才被卸下来。
“我给你一秒钟的时间,立刻把我的妞放开!”只听御尘风大喝一声,还没等巴尔侯爵反应过来,就已经扑了上去。一秒钟的时间实在太短暂,对于一个面对从天而降的入侵者而没有反应时间的人来说,这无异于偷袭。
御尘风本来就没打算着单打独斗。在跟威尔相处了一年多时间里,他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单打独斗这种事情仅仅是在非常有把握的情况下才能干的。巴尔的手还在夏洛娜的双腿之间,堪堪闪过了御尘风的偷袭。可惜后面那个尽职尽责的炼金师,连叫都没叫出一声来,就被御尘风连皮带骨捅了个透心凉。
“大胆!”巴尔侯爵惊出了一背的冷汗,御尘风手上的刺剑闪得他有点眼花缭乱,“你是什么人,胆敢跑进我的营地中,你不知道军营重地,擅闯者死吗?”
御尘风当然不跟他废话,一击不中一个小圆步转身又刺,这次巴尔有了防备,抄起桌面上一柄大型战刀就冲着刺剑磕了过去,他信心满满的,如果这一磕到底的话,不将这个偷袭者砸个半身麻痹也要让他武器彻底报废。这种厚背大型战刀长达两米,虽然冠以刀的名称,可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将它当做斧头使。
事实往往不如想象的那么简单。就在巴尔信心满满打算先将御尘风手里的刺剑砸断,再将这个偷袭者捆起来的时候,一件让他后悔终身的事情发生了。
金色的刺剑也不知是由什么东西铸造而成的,初步估计为神兵利器一级的玩意儿――巴尔侯爵亲眼看到那朝上的剑锋竟然将厚背战刀轻轻地斩为两半,就犹如一块热牛油掉到了一块烧红的铁片上,切得丝毫没有阻碍。在他感觉到手上一轻的时候,一点金光已经透颈而过。
不是我军太愚蠢,而是敌军太狡猾。干了这么多年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事情,巴尔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专业强盗了。谁知道今天流氓碰上了贼祖宗,死了个身首异处――脑袋滚落到了三米之外的帐篷门口,身体倒在御尘风脚边,一滴血也没有喷出来,死得干净利落。
其实御尘风如果换上一柄兵器,在正大光明单对单的情况下,即便是要将巴尔斩首,起码也得战上几十回合。毕竟巴尔是一个能够统治捕奴团的强势人物,要杀他绝非这么简单。可他手里偏偏拿着一柄威尔赠送给他的金色刺剑,加上巴尔的轻敌,这才一击得手。
威尔临走的时候匆忙,随手扔了把防身武器给御尘风,没有想到竟然有如此威力。
不过为什么会有烧焦的痕迹,御尘风却百思不得其解了――这把剑除了偶尔会发出点火焰之外,看上去和普通的剑没有什么分别。
“让你狂!”御尘风擦干净了剑上的血迹之后,拉斐尔冲着地上的无头尸体狠骂了一句。御尘风咧了咧嘴。敢情这精灵使将火气都发泄到这里来了。这个脾气不太好的上位精灵使进入自己体内之后,随时都可以发泄自己的力量,巴尔总算也做了一件好事,帮御老板做了一次替死鬼。
这也许称得上史上最完美的刺杀了,整个过程花费不到三秒时间,并且一点声音、一滴血也没有流出来。除了御尘风剑上的那一点点血迹之外,没有什么能够证明这里刚刚发生了一场凶杀案。
帐篷里忽然安静得可怕,除了暗精灵夏洛娜的喘息声之外,一切都变得非常压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