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小偷(3)

六个嫌疑人 作者:(印)维卡斯·斯瓦鲁普


“现在该你了,狗娘养的。”他拿枪指着我,要我走出去。

我们来到一楼的车库,他把我赶到角落逼我喝了老鼠药。所以我现在站在这里,数着时间等待死亡,一桩伪装成自杀的谋杀案。

我看看四周,墙上有拉米许的丰田汽车留下的油渍,现在车出去了,稍晚就会停在这里。车库角落堆满纸箱,里面是香料、豆子之类的货物,索拉许会加工掺假再卖出去。一架铝梯上面有一瓶半满的冷却剂,引擎油放在木头架子上。我尽量不去想妈和昌比。

迪那许看着表,一脸担忧。已经过了二十分钟,毒药应该要生效了,可是我不但没麻痹,反而觉得胃里一阵翻搅,像是喝了可乐一样。有东西要从喉咙跑出来了。几秒后,我一股脑吐了出来,呕吐物喷在迪那许的白衬衫上面。

迪那许吓了一跳,手枪掉在地上。我等的就是这样的喘息之机,我一脚把枪踢得远远的,拔腿就跑。

死亡恐惧对人的影响真大,我跑得像奥运冠军一样快,不时回头看看迪那许有没有追来。

快跑到神庙时,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今天跟死神正面对决,他居然放了我一马。这样说可能太夸张了点,不过我现在明白,我的死亡本就是假的。假得就像那包老鼠药,迪那许肯定是从他弟弟的店里拿来的!

冲进庙门的时候,我真心地笑着。看到昌比在后院里,坐在凤凰木下的长凳上,我冲过去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天啊,发生什么事啦?你一副中了彩票的样子。”昌比大笑。

“差不多。我今天作了两个决定,昌比。”

“什么?”

“第一,我绝对不再帮佣了。”

“第二呢?”

“我要回去做老本行,偷手机。不过不能告诉妈妈。”

一度,我真心喜欢自己的名字。当地的妞也很喜欢,觉得很可爱。而且比单名好多了,穆纳听起来像是倒茶的佣人或是勤奋的汽车修理工。穆纳 摩托罗拉就不一样了,有点特殊的味道。移动电话以前是上流社会的昂贵配件,现在连洗碗工都有一部。不过哪个正派的年轻人想叫做穆纳 摩托罗拉?干脆叫我沃达丰① 或爱立信好了。

这个绰号是四年前才有的,正确地说,是偷到第一部手机以后的事。我从一个胖太太车里偷到那部手机,她开着一台白色的欧宝雅特来庙里参拜,看起来很匆忙,好像一天有五十件事情要办。这种情况常有:你很忙,只是想赶快去庙里拜一下就走,就这样一个不小心忘了锁车门,还把全新的索爱T100手机留在驾驶座上。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手机。之前我专偷香客的鞋子,那些人笨到把鞋子留在台阶下,却不愿意花五十贝沙② 把鞋子寄存在保管老太太那里。

老实说,我偷鞋子的故事不值一提。虽然偷过几双几乎全新的锐步和耐克运动鞋,可是赚得不多。如果那些运动鞋是九码或十码,我大概会留着自己穿,而不是用原价的一成卖给修鞋匠。

我把偷来的手机拿去庙隔壁的德里特手机行。老板马丹给了我二百卢比,那是卖十双二手拖鞋的价钱。第一部手机引领我进入了记忆卡和密码的全新世界,皮鞋和凉鞋很快被诺基亚和摩托罗拉取代。也是在跟我最好的朋友拉蓝合伙期间,我们了解到偷手机需要的合作和计划比偷鞋子复杂得多。我们最喜欢的目标是等红灯的车,通常前座的车窗没关,手机就放在仪表板上。拉蓝一般负责转移驾驶人的注意力,我会从另一边摸进去,偷走仪表板上的手机,然后一溜烟逃掉。这里曲折的旁路小巷我们熟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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