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尼尔·盖曼:奇幻世界(12)

花与爱丽丝05 作者:hansey


尼尔·盖曼才创作谈

坐在面前的"故事王子"尼尔·盖曼,黑衣乱发,平易和蔼,带着尚未消失的英国式的礼貌,好听的述说故事般的嗓音。当初所顾虑的,如此一位美国当代文坛的大作家,会否接受我们的采访,又会否很难相处,可当见到他时,所有的顾虑立刻烟消云散。因为是"为中国杂志做的采访",所以他欣然同意并努力协调时间;他说"中国的读者很聪明","要写关于《西游记》的书"。他是那么少有的一个明亮地热爱着生活每个方面的人(恐怕在作家中尤其罕见),完整而肯定地相信着世界的"好",发现和享受着形形色色的乐趣,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让人一边赞叹着喜爱,一边又简直要心生妒嫉。

"你身体里存着成百万字烂文,你得现在就开始把它们都弄出来。"

有很多人会说,科幻和奇幻是很窄的题材,已经被写得差不多了,后来的作者多少都得借鉴之前的大师,没有什么真正新的想法了。而一个作家更需要有一个所谓的"创作源泉",以此来向笔端持久地传送有趣的想法……已然成为大师的尼尔·盖曼又会给予新人什么样的建议呢?

我觉得科幻和奇幻都是很巨大的题材。奇幻原来就是严肃文学的一部分,至今它们之间的区别都还很模糊。我也特别喜欢在别人的作品中发现好的东西,特别喜欢把那些好的东西指出来给人看。其实在美国也好,欧洲也好,原创是作者墨守成规的底线,抄袭是非常可耻的,很少有作者会为了愿意冒这个风险,因为一旦被发现,他遭受的不仅仅是唾弃,更会丧失名誉,一辈子都毁了。

我的源泉就是生活啊,我做别的事情时就会突然有写故事的新想法。因为我总是在想,总是在琢磨,生活中无数的事情都有趣得要命呢!比如,我在中国就有过很多特别有趣的经历。有一次,我在沙漠里一个破败的寺庙里,遇到一个小老头儿,他想卖我一块人的胳膊肘骨头。这个小老头儿有个盒子,里头都是他收集的东西,其中就有这么个黑乎乎的骨头,我觉得应该有上千年之久了。不过中国政府不允许携古董出境,再说我已经有两个胳膊肘了,要这个也没用……但这个故事很可能就会出现在我的书里头。我就想,如果不是我,而是一个中国男孩买下了那块骨头,而那块骨头可能属于一个千年女妖,然后这个男孩就得想办法把骨头交还给她,不然就会被女鬼折腾。试想,他18岁,穷得叮当响,火车飞机也坐不起,却要穿越整个中国大陆去寻找这个女妖。再试想,如果他先去借钱,然后才能搭车,搭车路上又遇到了麻烦,而这个女妖暗中帮助他……如此种种,你突然就有了一个故事,然后,你突然就发现自己开始写这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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