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伯恩斯则更像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的原型是英国天才作家、诗人、戏剧家———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与王尔德一样,伯恩斯是一个极端的唯美主义者,迷恋充满一切艺术感的事物。王尔德有过一句名言:“一个人要么成为一件艺术品,要么戴一件艺术品。”而伯恩斯则说:“我只对不寻常的、超出常人理解范围的案件感兴趣。换句话说,就是那种最高深莫测的最具有艺术感的犯罪。”着装打扮方面,伯恩斯也是自由大胆,特立独行,喜欢鲜艳的色彩和前沿的款式,从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不过这一切都不妨碍伯恩斯成为苏格兰场的好帮手,每当有疑难案件发生,韦德堪探长(Inspector Wedekind)就会打电话求助我们这位傲气满满的艺术鉴赏家。伯恩斯系列的故事记述者名叫阿西里斯·斯托克(Achilles Stock),他是伯恩斯的一位朋友。
欧文·伯恩斯算是霍尔特较晚开始创作的一个系列,案件背景设定为20世纪初的伦敦,截至目前共计出版5本。
《混乱之王》(Le Roi du Désordre,1994):欧文·伯恩斯登场之作,挑战“雪地密室”的杰出作品。故事发生在维多利亚时代末期的伦敦乡下,每个圣诞节,曼斯菲尔德家族的成员就会有一人被“混乱之王”杀死。而死者周围的洁白雪地上,完全没有留下任何脚印……(吉林出版集团北京分公司2008年12月出版)
《犯罪七大奇迹》(Les 7 Merveilles du Crime,1997):疯狂的罪犯模仿古代世界七大建筑奇迹,逐一上演了惊世骇俗的罪行:暴风雨中无人接近的灯塔上,出现了被烧死的尸体;暖棚里的上校由于脱水而亡,但他触手可及之处却有一瓶清水;爵士被射杀,但箭矢唯一的可能是从天空射下的……这本书完全展现了霍尔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浓郁的浪漫主义文风。(吉林出版集团北京分公司2008年12月出版)
《赫拉克勒斯十二宗疑案》(Les 12 Crimes d’Hercule,2001) :1017年的伦敦,出现了一个狮子皮肤的连续杀人魔,他按照大力神赫拉克勒斯的行为方式进行犯罪。时隔百年后,伦敦出现一个名为赫拉克勒斯的男子,在肯特庄园悼念失踪的妻子。他与杀人魔有没有联系?死去的女孩又为何改名换姓出现在家中?家族长老封禁的“中国房间”里藏着什么秘密?本书谜团数量超过任何一本霍尔特的其他作品。(吉林出版集团北京分公司2009年出版)
《幻影小巷》(La Ruelle Fant·觝me,2005):卡拉肯街是一条险恶的小巷,传说有很多人在去过此处以后就神秘失踪了,拉夫·提埃尼就是其中之一。这条巷子里究竟潜伏着怎样的魔物,几个世纪以来不断地吞噬着生命?欧文·伯恩斯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荷鲁斯之巢》(La Chambre d’Horus,2007):19世纪初,一名考古学家在埃及发现了某座尘封已久的法老王陵墓。奇怪的是,虽然陵墓入口完好无损,可是里面的石棺盖板却没有盖好,灵柩内空空如也。大理石祭坛上放置着荷鲁斯(古代埃及的太阳神)的一个眼球和一份写着可怕预言的手稿。
一个世纪之后,有一队新的考察队来到此地,结果队员们仿佛都集体中了诅咒,纷纷死于各种不可思议的手法。远在伦敦的欧文·伯恩斯临危受命……
创 作
霍尔特的作品常常交织着温柔的浪漫与刺骨的悚然,这自然是年轻时代的阅读经历在创作中的投影。
每当被问及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作家时,除了卡尔,霍尔特总不忘表达对克里斯蒂的敬爱。霍尔特深受这位推理小说女王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编织情节方面,还有其中典型的英国气息。霍尔特曾说:“她(指阿加莎·克里斯蒂)对我的影响太深刻了,以至于我的写作风格很难越出这个框架。”即使在一个阴森诡谲的故事之中,读者也能够见到鸟语花香的英式景致。通过构造强烈的场景反差,霍尔特笔下的危机感更加具有逼人的压迫性。
话说回来,虽然普遍认为对霍尔特影响最大的作家非卡尔莫属,但实际上卡尔更多地是在“不可能犯罪”的概念上主导了霍尔特,换句话说,因为有了卡尔的存在,霍尔特明确了创作的方向———我就是要写那种发生在上锁的房间里的案子。至于气氛渲染以及谜团设计,其实和另外两位英国作家颇有渊源,那就是詹姆斯·哈德利·契斯(James Hadley Chase)以及G.K.切斯特顿(G.K. Chesterton)。
詹姆斯·哈德利·契斯,英国作家,读完詹姆斯·凯因(James M. Cain)的《邮差总按两次铃》(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后,决定自己尝试创作推理小说。他的作品风格非常阴暗,但悬念感极为出色,其中的英雄经常处于受追捕的状态。许多故事中,虽然“凶手是谁”从开篇就昭然若揭,但读者仍充满好奇,迫切地想要了解“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同时,契斯的故事总是使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叙述,霍尔特认为这有利于渲染焦虑的情绪,并在自己的某些作品中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例如《血色迷雾》、《死亡书简》(La Lettre qui tue,1992)、《石巨人》(Le Géant de Pierre,1998)等等。
而G.K.切斯特顿对于霍尔特的影响更为重要。毫无疑问,切斯特顿是最早开始设计“神奇犯罪”或者说“不可能犯罪”的作者,密室之王卡尔亦表示常受其启发而获得灵感。但与卡尔不同的是,切斯特顿擅写短篇,且论情节之古怪、人物之诡异,比卡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一类作品中,收录在《奇职怪业俱乐部》(The Club of Queer Trades,1905)中的《布朗上校的奇遇》(The Tremendous Adventures of Major Brown),被霍尔特誉为“一个难以逾越的杰作”。《死亡书简》、《第七重解答》(La Septième hypothèse,1991)、《赴死的139级台阶》(à 139 pas de la mort,1988)等作品比较明显地体现了霍尔特驾驭复杂情节的功力,敏锐的读者可以从中嗅到布朗神父短篇的味道。
在案件背景的设定上,霍尔特钟爱英国伦敦,这一点他绝对赞成卡尔的说法:“对于推理作者来说,伦敦是最好不过的背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出现,使得伦敦更加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诸多推理故事的舞台。可以用简单的几个词来形容这个特殊的环境:迷雾,四轮马车,路灯,昏暗而狭小的街道。当这些元素融进墨色的夜里,灵魂深处仿佛能够听到惴惴不安的鸣叫。
因为对案件本身有诸多限定,不可能犯罪可算是一种“狭隘”的推理小说,故而坚守阵地的代价便是要花费更多的脑力,思考如何不断地推陈出新。
每当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例如密室问题的诡计,霍尔特就仔细地写在纸上,然后把这些纸放在一个绿色的鞋盒子里。天长日久,就能够积累很多点子。在开始编织故事情节的时候,喜欢历史传说的霍尔特通常都以一个著名典故为蓝本:比如说开膛手杰克,魔术师胡迪尼的生平,大力神的传说,神秘的亚特兰蒂斯等等。他还尽量让小说中的人物贴近所选中的故事背景,以便营造最佳的神秘氛围,接下来再到绿盒子里去寻找最合适的诡计,将诡计与传说完美地糅合,辅以吸引人的情节,一部杰作便这样诞生了!
然而知易行难———一个故事可能只有50多页,但是要想完全解释清楚构思的过程,至少需要1000页纸。构造一个绝妙的谜题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艰苦的工作。
霍尔特的工作习惯是这样的:天明前的时间是他的最佳写作时间———也就是凌晨的四个小时。天还黑着,万籁俱寂,思路也很清晰;柚子汁,咖啡,面包片———开工了!
保温咖啡壶就在手边,这是保持清醒的良药。这样一直写到中午。吃过午饭之后,要进行一场远足,因为霍尔特认为散步最有利于思考。一边回忆已经完成的内容,一边在脑子里准备后续章节(这一点更为重要)。等回家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写一些笔记,总结散步思考的成果。然后,从事一些休闲活动,比如看电视、阅读,或者其他。晚饭后,继续考虑故事情节,并开始写一个新的章节,但是不会写太多,因为写作中最费力的部分就是:开始一个新的章节。这样一来,第二天早上就能够比较轻松地续写章节的剩余部分。
通常一本书会以一气呵成的方式被完成,持续不断,每天都写。故事一日没完,霍尔特就一日不得安心!
霍尔特曾经说过:“要创作出好的作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醉心于故事。当然,根据常识,所有的激情都会随着时间慢慢消退,对于作者来说,最大的考验也许就在于保持住‘神圣的热情’,如果没有热情,就不可能写出好的故事。”
20多年来,霍尔特对于“不可能犯罪”这种神奇故事的挚爱,令他在这块少人问津的创作领域踽踽独行却自得其乐。霍尔特的小说总是充满了各种不可能,但人生永远比小说更精彩,有梦想与爱,就没有不可能。
2008年12月9日
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