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巡官,我把证人打得不省人事,”他的语气中规中矩,“不过,5分钟内他就会醒过来的。还有什么事是我可以帮你的?”
“谢谢你,”我说道,“今天晚上辛苦你了。就这样吧。你可以回家了。”
各位先生(分区巡官卡鲁瑟最后说道),我在公务上和此案的牵连,几乎就到此为止了。我所作的记录会由更合适的人来接手完成,而其记录结果你们待会儿就可以听到了,不过我受命将案发情形的完整细节,连同我自己对案件相关人物的印象和感想,通通一并提供给你们。其中有些是我个人的偏见,继任者也许会有所更正。各位只要仔细考虑我的陈述就行。后来,虽然我又盘问他们到凌晨4点,但是没有进一步的斩获。他们一直联合阵线,枪口一致对外。
在本案中,我的推论并无一席之地,因为翌日早上10点钟的时候,整个案子被完全颠覆,而且有了180度的大转变。在被颠覆的情况下,虽然解释了之前让我困惑的每一个状似胡闹的细节,但不幸的是,却又产生更多的荒谬无稽之谈。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我在布里克顿的家。我在警局里睡了几个钟头,然后就开始赶报告。分类工作花了我一些时间。正当我完成报告时,总探长海德雷打电话过来跟我说,要我去一趟苏格兰警场的助理警务署长办公室。将近10点的时候我到达那里,我发现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时而咯咯发笑,时而对着一封信开骂。就是那封信,才让整个令人惊讶的案情变得没那么难以置信。这是信的副本,上面注明的日期是:“肯辛顿,欧克尼旅馆,6月15日,星期六,凌晨1点”,收件人写的是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亲启。从手写笔迹来看,写信者的心情有点兴奋。信的内容如下:
爵士:
在万般无奈、忧心忡忡,甚至深感羞愧的心情下,我写下了这封信。但我扪心自问,我知道这是我的职责使然。20年来的谦恭效劳(我确信,谦恭并非没有用处),身为一位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我已经卷入一些可称之为令人痛苦或困窘的处境(您或许可以在《新教徒圣职者》的专栏文章中,回想起我和仲裁者有着不同的意见。文章内容质疑了捐款盘是否不该由右向左排列,而应该是原来的由左向右;这场争辩,我担心有时候会越演越烈)。我希望,也自知自己并非心胸狭隘之人。关于打牌和放松身心的舞蹈活动,我看不出来其中有何坏处。经过我的观察,我相信批判教会堕落的言论是过于言重了。即使我有采纳这些褊狭观点的打算,但经历了广阔的东方之旅,以及沿途与其他国家风土人情的接触后,我可以说是变得眼界大开。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证明在下并非无实际经验或想法闭塞之人。然而,纵使我做的梦有多疯狂,我也不曾想像过我一介苏格兰教会的神职人员,居然会自动自发地在脸上戴上一对白色假络腮胡;我离开一栋建筑,居然是从盥洗室的窗户爬出去,然后借着落水管之助滑至地面;我居然爬到墙上;我恶狠狠地攻击一名警察,现在我脑子清醒了,我知道他当时并无恶意;最后,我穿过地下煤库的煤炭投入口,从那个恶劣难堪的场面中离去。大概就这样了。干这些事并非为了好玩;我也无法以受了喝酒嗑药的影响、或是恍惚着魔这些借口来自我辩护。
但是,事情还不仅如此,否则我就不会这么担忧地非把事实说出来不可。简而言之,
我目睹了一件凶杀案,不管将来我的下场会如何,就算接下来我所要说的细节会变得众所皆知,我仍然非说不可。如果您容许我于今早11点30分整来向您表达敬意的话,您将会当场获得我最深切的感激与谦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