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灵汉先生,你是说我们必须像侦探一样四处访查吗?或者,只消根据总探长给予的事实线索,写出一个推论就行了?”爱丽夏,丹蒙问道。
“我想,悉听尊便吧,”罗杰回答。“就像我方才所说的,可自行实际演练,或只做学术性研究。”
“但是,薛灵汉先生,在实务方面,你比我们多了许多经验啊!”费尔德-傅立敏夫人噘嘴说道(没错,是噘著嘴)
“但和警察比起来,我的经验根本不算什么,”罗杰反驳。
“毋庸置疑地,这将视你采取的是演绎法或是归纳法而定。”莫顿?哈洛盖?布雷迪先生评论道。“采行演绎法的人,只需仰赖警方提供的资料,不用再自行多做调查,除非你手上也许有一两个结论需要证实。但采用归纳法的人,则需要大量的明察暗访。”
“此言正是,”罗杰说。
“凭警方调查所得的资料及推论演绎法,便在这个国家解决了不少重大悬案。”查尔斯?怀德曼爵士发表意见。“这个案子嘛,我就这么办了。”
“此案有一个特点,”布雷迪先生自言自语,“该点应该可以直指凶手的身分。我始终这么认为。我会往这个方向去思考。”
“调查重点该放在哪里才能令人满意,我倒是没有任何头绪,”区特威克先生局促不安地说:但没人听见池说话,所以也无关紧要了。
“整件案子唯一让我想不透的,”爱丽夏?丹蒙相当明确地指出,“我是说,纯粹就事论事,它完全找不到任何心理动机。”
接著,虽然口头上没说,但她脸上却流露出“若非如此,她这人可就全无用武之地了”。
“我想,当你听完总探长的陈述后,你就不会这么说了,”罗杰温和地说。“你知道,我们将要听到的内幕,可是比在报纸刊登的篇幅还要多哦。”
“那就说来听听吧,”查尔斯爵士脱口说出。
“大伙儿都同意吗?”罗杰一边问道,一边像个刚拿到新玩具的小孩般,喜滋滋地环顾四周。“每个人都愿意试试身手罗?”
在此起彼落的欢呼声中,只有一个人默默无声。安布洛兹?区特威克先生仍在思索,而且快要想破头了--如果真有必要进行调查工作,那该怎么做呢?他曾读过上百本名侦探的回忆录,是那种穿著黑色大靴子、戴著圆顶硬礼帽的真正侦探:但这时他从那堆厚重的书中二开始出版时,是卖十八先令又六便士,几个月后便降到十八便士),唯一记得的是,一个所谓真正的侦探,若真想要有所收获,是不会黏上假胡髭的,只要简单修刮眉毛就行了。对区特威克先生来说,若以此做为破解悬案的法则,似乎是不太足够的。
幸好众人的喧哗声,让莫司比总探长不得不站了起来,因此区特威克先生的怯懦也就无人注意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