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改革初期还是对国有企业的调整阶段,那么接下来则是非国有经济异军突起的阶段。资料统计,1984~1991年,国有工业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仅为8.3%,而非国有工业产值年平均增长率则高达23.9%。其中,集体工业平均增长率仅为19.7%,城乡个体工业平均增长率为45.4%,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平均增长率为47.3%。1991年,非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43.8%,比1984年的30.9%高出了12.9个百分点。作为新生力量,非国有经济在这个阶段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这一切得益于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指出: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这种改革,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迅速发展各项生产建设事业,较快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富裕,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
与此同时还提出了“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1988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企业法》,它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搞活企业的有关法规政策概括为十三项权利,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的第一部基本大法。
1978年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揭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1992年,邓小平南巡的讲话则为将来市场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他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一精辟论断,为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奠定了理论基础。10月,中共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提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都要进入市场,在市场中进行竞争。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同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仅仅通过它的发展历程和学理论证,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要想清晰地看出改革对市场化巨大的推动作用,看出它对生产力的释放,对生产关系的协调,以下数据则是对市场经济的最好评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2007年中国GDP是1978年的15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GDP年均增速达9.8%;中国城市、农村居民2007年人均实际年收入分别是1978年的7.5倍和7.3倍;中国的外贸总额也由占世界比重不足1%升至近8%,出口居世界第二位,95%以上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的价格已经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改革之初,全民所有制工业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77.6%,集体工业占22.4%,国有占绝对优势;发展到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到了29.5%,集体企业占2.5%。1978~2007年,城镇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总量的比重由1978年的23.7%上升到了2007年的38.1%。与此同时,城镇就业岗位的快速增加带动了乡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使乡村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总量的比重从1978年的76.3%下降到了2007年的61.9%。图2.1是1978年和2007年的城乡就业人口数量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