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个体户

流行词语看中国 作者:高虹


● 全称“个体经营户”。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 关联词:专业户  万元户  个体经济  希望集团  刘永好

不管是个体户还是专业户,其本质就是私营经济,是私营企业的雏形或曰前身。所以,个体户只有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才可能出现。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上千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大返城,除了一部分人顶替父母的工作解决了就业以外,还有一大批人没有工作,只能自己找事情做。北京的大碗茶、芜湖的傻子瓜子都是在“知识青年大返城”中的知青做起来的。在当年,“个体户”基本上就是待业青年、无业人员的代名词。但正是这一批人赶上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个机会,赶上了流通领域的市场化,他们开始练摊当“倒爷”——倒服装,倒电器,把广州的东西运回内地来卖,就凭跑个差价却也做发了,成了万元户。因为那时候公务员的月薪仅仅一两百元,所以“万元户”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第一批富翁。

“专业户”则是指农村中专门或主要从事某种生产活动的农户,中国富豪榜上赫赫有名的刘永好就是从专业户做起的。1982年秋天,四川省新津县古家村,刘永言、刘永行、陈育新、刘永好四兄弟在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后作出决定:“脱公服当专业户!”他们手里当时都捧着人们羡慕的“铁饭碗”,放弃铁饭碗,就意味着失去“旱涝保收”的工资,失去了养老、医疗和住房上的福利。在当时的人们看来,这是个不可思议的决定!四兄弟变卖手表、自行车等值钱的物品,凑足了1000元的资本,从县供销社购进2000只鹌鹑,开办一家育种场。当年就实现产值10万元。

二十年后,刘氏四兄弟的希望集团成为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四兄弟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选为“中国首富”。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个体私营经济如何一步步登上历史舞台的,可从我国宪法的五次修改上看出来。1982年承认了个体经济;1988年承认了私营经济;1993年承认了私产经济体制;1998年承认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法律规定要保护私有财产;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在保护私有财产上作了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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