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14日晨
本文是季羡林为198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季羡林散文集》一书所写的序。
我从小好舞笔弄墨,到现在已经五十多年了,虽然我从来没有敢妄想成为什么文学家,可是积习难除,一遇机缘,就想拿起笔来写点什么,积之既久,数量已相当可观。我曾经出过三本集子:《朗润集》、《天竺心影》、《季羡林选集》(香港),也没能把我所写的这一方面的文章全部收进去。现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建议我把所有这方面的东西收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子。我对于这一件事不能说一点热情都没有,这样说是虚伪的;但是我的热情也不太高,有人建议收集,就收集吧。这就是这一部集子产生的来源。
集子里的东西全部属于散文一类。我对于这一种文体确实有所偏爱。我在《朗润集?自序》里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仍然保留原来的意见。中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散文国家,历史长,人才多,数量大,成就高,这是任何国家都无法相比的。之所以有这种情况,可能与中国的语言有关。中国汉语有其特别优越之处。表现手段最简短,而包含的内容最丰富。用现在的名词来说就是,使用的劳动量最小,而传递的信息量最大。此外,在声调方面,在遣词造句方面,也有一些特点,最宜于抒情、叙事。有时候可能有点朦胧,但是朦胧也自有朦胧之美。“诗无达诂”,写抒情的东西,说得太透,反而会产生浅显之感。
我为什么只写散文呢?我有点说不清楚。记得在中学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们给我起过一个绰号,叫做“诗人”。我当时恐怕也写过诗,但是写得并不多,当然也不好。为什么竟成为“诗人”了呢?给我起这个绰号的那一些小伙伴几乎都已作古,现在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了。其中可能包含着一个隐而不彰的信息:我一向喜欢抒情的文字。念《古文观止》一类的书的时候,真正打动了我的心的是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李密的《陈情表》、韩愈的《祭十二郎文》、欧阳修的《泷冈阡表》、苏轼的《前赤壁赋》和《后赤壁赋》、归有光的《项脊轩记》等一类的文字,简直是百读不厌,至今还都能背诵。我还有一个偏见,我认为,散文应该以抒情为主,叙事也必须含有抒情的成分,至于议论文,当然也不可缺,却非散文正宗了。
在这里,我想谈一谈所谓“身边琐事”这个问题。如果我的理解不错的话,在解放前,反对写身边琐事的口号是一些进步的文艺工作者提出来的。我觉得,当时这样提是完全正确的。在激烈的斗争中,一切涣散军心、瓦解士气的文章都是不能允许的。那时候确实有一些人想利用写身边琐事来转移人们的注意力,消灭人们的斗志。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对写身边琐事是无可非议的、顺理成章的。
但是,我并不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义正辞严、疾言厉色地来反对写身边琐事。到了今天,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已经够多的了,我们对身边琐事应该加以细致分析了。在“四人帮”肆虐时期,甚至在那个时期以前的一段时间内,文坛上出现了一批假、大、空的文学作品,凭空捏造,很少有事实依据,根据什么“三突出”的“学说”,一个劲儿地突出、突出,突得一塌糊涂。这样做,当然谈不到什么真实的感情。有的作品也曾流行一时,然而,曾几何时,有谁还愿意读这样的作品呢?大家都承认,文学艺术的精髓在于真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如果内容不真实,用多么多的篇幅,写多么大的事件,什么国家大事、世界大事、宇宙大事,辞藻再华丽,气派再宏大,也无济于事,也是不能感人的。文学作品到了这个地步,简直是一出悲剧。我们千万不能再走这一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