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围城,清军和太平军都处于战斗力最低下的阶段,一时间相安无事。洪秀全于是在永安建制,太平天国的政权和礼制即在永安正式确立。
武宣东乡时,洪秀全分封首义诸人,官号只是军师和主将,并未封王。按拜上帝教的礼制,天上地下只有天父皇上帝可称“帝”号,凡间统治者的最高尊号只能加到王,洪秀全也只称天王而非天帝。如若将杨秀清等也封王,则不能凸显洪秀全唯一真“主”的地位,直接构成对洪秀全权威的挑战。但杨秀清、冯云山等才华均在洪秀全之上,又不辞辛劳为其打江山,最后连王都混不上一个,实在说不过去。杨、萧、冯、韦在太平天国政权中握有的权力和享有的威严,已不亚于清廷所分封的铁帽子王,所缺只是一个名分而已,加之杨秀清等人手握重兵,洪秀全不得不重新考虑封王事宜。最后洪秀全决定,宁可冒犯皇上帝,也要“姑从人间歪例”,分封诸王: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南王冯云山、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诸王的等级,由“千岁”来体现:洪秀全万岁,杨秀清九千岁,萧朝贵八千岁,冯云山七千岁,韦昌辉六千岁,石达开五千岁。
分封诸王尤其重要的有两点,一点是众所周知的,即由东王杨秀清节制诸王,杨秀清统率全军的事实以制度的方式确定下来,使得杨秀清在太平天国初期得以名正言顺地号令诸王,发号施令,而不用担心僭越。杨秀清不负惊世奇才之称,由杨秀清出面主持军政,使得太平天国运动发展迅猛,李秀成曾钦佩地追忆“东王佐政事,事事严整”,“立法安民”,“严严整整,民心佩服”。杨秀清权力极大,是太平天国事实上的领袖,洪秀全则临朝而不理政,成为空头司令,以至于清军谣传洪秀全早在金田就被打死,天王府的只是杨秀清用来糊弄教徒的木雕。太平天国军政领袖杨秀清、宗教偶像洪秀全,形成了一个二元政体,国有二主,这为“天京变乱”埋下祸根。
分封诸王有另一个要点是其他书上较少提到的,太平天国诸王不是清朝封给僧格林沁等人的空头王。太平天国诸王是如同先秦一般,实实在在裂土分茅,分封建树的王。洪秀全的分封以《周礼》为依据,杨秀清等人拥有自己的封地(因占领土地较少,一直没有兑现),在封地实行自治,以天王为共主,成为天王洪秀全的藩属,拱卫天朝。诸王在王府中成立自己的行政机构,各自拥有独立的宰辅、将佐,并分设六部,成立朝中之朝。洪秀全又优许诸王独立招兵,成立各王的私军,称东殿军、西殿军、翼殿军等。各王侯封爵世袭,其未继位之嫡子王储也称王,加一幼字于前,如幼天王,幼南王等。另外,为了表示太平天国诸王无上的地位,洪秀全规定:太平天国所有文书提及古今中外其他政权的王,统统加一“反犬旁”,写作“狂”。
《周礼》是中国上古政治还不成熟时代的产物,是一种权力分散、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平行政体,加上清朝实行的皇帝一人高度集权的君主专政政体,构成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两个极端,也是两个矫枉过正的典型。洪秀全(亦有可能是冯云山),清楚地看到清王朝政治的弊病:高度集权导致政出一门,不能集思广益;官员完全“跪听圣旨”,没有自主权力,行政缺乏活力;地方毫无建设与自卫能力。于是改启用《周礼》的政治体制,把中国幼年时期的政体拿出来使用,是相当的鄙陋甚至可笑的。其实经过多年的实践,中国的政治家早创立出相当成熟的君主政体,也就是国人常说的汉唐旧制,以《唐六典》为其最有代表性的行政法典。太平天国的时代,马克思主义尚未传播,洪秀全也未能接触到西方的政体,要按传统的政治经验治国,最好的莫过重开三省六部,设宰相,废行省,重立州县。明末诸贤思考明朝灭亡之道,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改革方案,一是在中央重设宰相,二是废中央直辖的行省,设立州县自治,这是明末千万汉人的血泪凝成的教训。洪秀全计不及此,一方面是读书甚少,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清王朝把中国的历史传统毁坏得有多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