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丈母娘(13)(1)

丈母娘 作者:饮者无名


马克思说:“家庭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家庭的体现,它反映了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中结成的一定的政治经济关系。”

恩格斯说:“婚姻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护爱情,而是为了建立一个经济单元体。”

“君子不言利”?那是农业文明下或许可以保有的矜持,谁要在今天还沿用这句话,简直就是给自己穿一件皇帝的新装。一夜之间,房子虽然没了,但是欠债还了,“敌我矛盾”解决了,本以为天下太平了,而“人民内部矛盾”又浮出水面了。对此,我已经不新鲜了,自古以来,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太平盛世和战火纷飞总是交替上演。

这次岳父因为我们急等用钱而匆忙卖房,自己也没有经验,房子少卖了2万块钱,老爷子懊丧得几乎吃不下饭,天天如同祥林嫂般地长嘘短叹自责不已。丈母娘也因为突然之间没有了房子而心里空落了不少。本来这些都可以理解,我还好心宽慰他们:“既然卖都卖了,就不要想太多了,至少解了燃眉之急呀!”

结果,一言不合,我又“引火烧身”了,而且这次是丈母娘,岳父和老婆三人同仇敌忾,齐心协力地攻击我:“你说得比唱的都好听,我们倒贴着钱伺候着你和你孩子还不说,如今把安身立命的房子都卖了给你解‘燃眉之急‘了。你可什么损失都没有呀,你妈的大房子有了,你的孩子也有了,你的小房子还稳稳地在升值。怎么便宜都让你们占尽了呢……一直不和你们计较,你们就以为别人都是傻瓜吗?我们只是因为看重亲情而不去算计那些利益得失,可是你们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玩弄我们的智商呀!”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听得我头皮发麻,汗毛倒竖。我最怕他们把我摘出来和我爸妈“并列”在一起作为“敌人”一样对立起来,我使出浑身解数但仍旧百口难辩:“妈——咱们都是一条船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呀……”话还没有说完,我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谁跟你是一条船上的蚂蚱?!现在唯一能证明咱们是一条船上的蚂蚱的方法就是,你快卖你的房子,凭什么就只把我的房子卖了来补窟窿呀,谁也不欠你的,你的也得卖……”老婆在丈母娘和岳父的提示和怂恿下终于向我发出了最后通牒,看那架势——“一妇当关,万夫莫开”。

在“敌众我寡”的状态下,我深知一切抗争都是白费,于是非常明智地选择了无条件服从。这两年,跟丈母娘过过几次招儿后,我已经知道什么时候要努力争取,什么时候该消极退让了,敢问世上哪个做女婿的即便没有那“葵花点穴手”,也应该必备几粒“九转还魂丹”吧。其实,我不是不想卖房,而是另有隐情:卖不卖房,根本不是我能说了算的。

当年,我因为没有房子,感情受挫,伤了自尊后,便一意孤行办了贷款买了房,我妈见既然木已成舟,也就不说什么了,但是她不能忍受每月那么多白花花的银子全当利息交给银行,于是她决定帮我提前还款,但前提是,我必须每月按照银行的利息还她钱,虽然我还是还一样多的钱,压力一点没有减轻,但是能够“肥水不流外人田”,那点利息给谁不是给呀,给了我妈,她还能占点便宜,念我点好,于是我就很痛快地答应了。可是,等房产证办下来后,我妈就直接扣押了,说是什么时候还完她的钱,什么时候才能把房产证给我,她还真拿自己当银行了。这些都是我结婚前的事情了,而且我遵守了我妈的约定,没有向老婆一家人透漏这个秘密。后来当我和我妈的关系恶化以后,我因为不想受她的牵制,想提前还了这部分钱,但是,她老人家居然蛮不讲理地拒绝了我,说是必须按照当初说好的,20年还完,利息也要按照20年的付。我才意识到自己算是上了“贼船”下不来了——欠银行的钱都能提前还款,欠老妈的钱,不仅要交利息,而且连提前还款都不行!真是“天理难容”呀!但是当时两家关系十分紧张,不时发生大小摩擦,我敢怒不敢言,只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两边都惹不起,那就准备自食苦果,按照约定每月还我妈利息,直到二十年后——她80岁,我50岁,我才能拿到自己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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