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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自绝于人民”的边缘上(2)

季羡林自选集:牛棚杂忆 作者:季羡林


总之,我在思想感情中,也在实际上,完全陷入一条深沟之内,左右无路,后退不能,向前进又是刀山火海。我何去何从呢?

一年多以来,我看够了斗争走资派的场面:语录盈耳,口号震天;拳打脚踢,耳光相间;谩骂凌辱,背曲腰弯;批斗完了,一声“滚蛋!”踢下斗台,汗流满面。到了此时,被批斗者往往是躺在地上,站不起来。我作为旁观者,胆战心颤。古人说:“士可杀,不可辱。”现在岂但辱而已哉!早已超过了这个界限。我们中华古国,礼义之邦,竟有一些人沦落到这种程度,岂不大可哀哉!原来我还可以逍遥旁观,而今自己已成瓮中之鳖,阱中之兽,任人宰割,那些惊心动魄的场面就要降临到自己头上了!何况还有别人都没有的装满半焚信件的篮子、一把菜刀和蒋介石的照片。我就是长出一万张嘴,也是说不清了。我已是“罪大恶极,罪在不赦”。但是要我承认“天王圣明,臣罪当诛”,那是绝对办不到的。我知道,我的前途要比我看到的被批斗的走资派更无希望。血淋淋的斗争场面,摆在我眼前。我眼前一片漆黑……

我何去何从呢?

我必须做出抉择。

抉择的道路只有两条:一是忍受一切,一是离开这一切,离开这个世界。第一条我是绝对办不到的;看来只有走第二条道路一途了。

这是一个万分难做的决定。人们常说: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倘有万分之一的生机,一个人是决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的。况且还有一个紧箍咒:谁要走这一条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自绝于人民”。一个人被逼得走投无路,手中还剩下唯一的一点权力,就是取掉自己的性命。如果这是“自绝于人民”的话,我就自绝于人民一下吧。一个人到了死都不怕的地步,还怕什么呢?“身后是非谁管得?”我眼睛一闭,让世人去说三道四吧。

决定一旦做出,我的心情倒平静下来了,而且异常地平静,异常地清醒。

我平静地、清醒地、科学地考虑实现这个决定的手段和步骤。我想了很多,我想得很细致,很具体,很周到,很全面。

我首先想到的是“文化大革命”开始以来北大自杀的教授和干部。第一个就是历史系教授汪某人。“文革”开始没有几天,革命小将大概找上门去,问了他若干问题,不知道是否动手动脚了。我猜想,这还不大可能。因为“造反”经验是逐步总结、完善起来的。折磨人的手段也是逐步“去粗取精”地“完善”起来的。我总的印象是,开始时“革命者”的思想还没有完全开放,一般是比较温和的。然而我们这一位汪教授脸皮太薄,太遵守“士可杀,不可辱”的教条,连温和的手段也不能忍受,服安眠药,离开人间了。他一死就被定为“反革命分子”。“打倒反革命分子汪某”的大标语,赫然贴在大饭厅的东墙上,引起了极大震惊和震动。汪教授我是非常熟悉的。他在解放前夕冒着生命危险加入了地下党,为人治学都是好的。然而一下子就成了“反革命”。我实在不理解。但是我同情他。

第二个我想到的人是中文系总支书记程某某。对他我也是非常熟悉的。他是解放前夕地下学生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后来担任过北大学生会的主席。年纪虽不大,也算是一个老革命了。然而他也自杀了。他的罪名按逻辑推断应该是“走资派”,他够不上“反动学术权威”这个杠杠。他挨过批斗,六一八斗“鬼”时当过“鬼”,在校园里颈悬木牌劳动也有他的份。大概所有这些“待遇”他实在无法忍受,一时想不开,听说是带着一瓶白酒和一瓶敌敌畏,离家到了西山一个树林子里。恐怕是先喝了白酒,麻痹了一下自己的神志,然后再把敌敌畏灌下去,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我一想到他喝了毒药以后,胃内像火烧一般,一定是满地乱滚的情况,浑身就汗毛直竖,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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