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一整夜,浏览了所有帖子。凌晨的时候,我找到了一年前裴蕾和白天在一起的照片,他坐在轮椅上,裴蕾俯下身贴在他的耳边轻语,月白色的百褶裙,月白色的头花,她的表情里流露着一个27岁女人的怜爱……看照片的日期,正是我一年前飞赴D市参赛前不久。我看着白天那一双动情的眼睛,忽然一切都了然于心。
真相大白!
说不出是喜悦还是难过——我分别用了两次爱上同一个女人。
可悲的是,她爱的不是我,而是她爱人的器官。我爱上了她的全部,而她只爱我的眼睛。
我终于将这个始终困扰我的连环大案破解——为什么我得以进入中寰,会偶遇裴蕾,为什么在中寰的清洗中得到神秘人的力保,裴蕾因何选中我做她的律师,以及她的留宿,还有那意乱情迷下的一吻,统统被我揭开谜底。我他妈委屈透了,我满心欢喜地接受了她的捐献,却不想这一切都是预谋。她不过是借我的身体种下了他爱人的灵魂,以便在她需要的时候聊以缅怀。探头窗外,夜空雾蒙蒙一片氤氲,就像Jay在歌里唱的那样,天空灰得像刚刚哭过。
我的难过无以复加。
我打电话给叶欢格:“出来。”
“这么晚了你还不睡,想干嘛呀?”这丫头哭了一下午,这会儿已经睡下了。
听见她迷迷糊糊的声音,我更加扫兴:“刚才想找你喝酒,现在不想干嘛了。”
“太夸张了吧大哥,深更半夜,你让我个女孩子家披星戴月地跑去跟你喝酒?你觉得我会答应你吗?”她说。
“我觉得你会。”
“妈的,”叶欢格暴了句粗口,“你先等会儿,我十五分钟到!”
一刻钟之后,叶欢格叉腰站在我门前:“怎么喝?啤的还是白的?”
“你酒量怎么样?”我问。
她说:“放心,陪到你四脚朝天。”
我咂了咂嘴:“那咱能不能换个玩法?我拿啤酒当白酒喝,你呢,就拿白酒当啤酒喝,咱俩整两杯。”
她瞪大眼睛看着我,好像没听懂。
当我如实地向叶欢格介绍了我的酒量之后,看见她气得手脚乱颤。说实话,此前我并没觉得酒量差是一件多丢人的事,这一个晚上,在叶欢格怒目而视之下,我自信扫地,战战兢兢地告诉她我只能喝两杯,难为情的语气就像一个羞赧的客人向她面前如花似玉的小姐坦白自己是个“胖子”一样(胖子一二三,翻身就买单啊)。
我也没办法,条件是柔性的,需要却是刚性的。胖子也得有正常的生理需要,就像酒精过敏的苏醒也渴望着消愁一样。叶欢格真是好样的,二话没说,驾车而去,时间不长满载而归。
叶欢格说:“这一箱是我的,那一箱就归你了。”
我一看,安排合理,足够我奋战一夜的——她那一箱是啤的,青岛淡爽,我这一箱是白的,宏宝来豆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