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大姐,依您看来,那小姑娘不像坏人,对吧?她遭歹徒伤害也是你亲眼所见,这个没错吧?”
她点头。
我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好人的头上都有灵光,连上天都多开一只眼的。就像她在受害时碰见了您,这是什么?这就是天意。这就是上苍助了她一臂之力,安排您起死回生啊!什么叫天意不可违?您这一想过安生日子不要紧,设计好的人生命运都打乱了……对了,您相信‘在天之灵’一说吗?”
我适时地闭了嘴,因为我发现刘金娣脸儿都紫了。
半晌,她说:“小弟啊,大姐再问你一句,就问一句——我要是不出庭作这个证,那小姑娘会怎么判?”
我说:“这可说不好,我要是能说那么准我就不是律师了,就是法官。再说作为律师,我得为我说的话负责,虚的玄的一律不能讲,得实事求是。”
“那你给实事求是地说一下,我要是不出庭,那小姑娘……”
“死刑。”我说。
飞回无锡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开庭迫在眉睫,拿下了刘金娣这个重要证人让本案的胜算猛增。我只要闭上眼就能看见控方理屈词穷,法官一锤定音将沈凝夏无罪释放的景象。这兴奋的感觉一路上支撑我,直到我洗了澡躺在旅馆的床上仍旧难以入眠。凭着一股久违的冲动(貌似我经常爱冲动,还非要勉为其难说成是久违的冲动,呵呵呵),我拨了裴蕾的电话。她的手机已关,我就拨她的宅电。
这几天。裴蕾先后打过三次电话给我,除了基本的问候,每一次都谈及了这个案子。她问我案子的进展情况,问我有多少把握赢下来。我总是很托大地告诉她:希望很大。
这是近来我第一次主动打给她,在这案子初见眉目的时候,想念占领了内心最柔软的鳌头。我只想听听她的声音,声音就够了。
我一下一下键入号码,黑暗中是苏醒一张期待的脸,因想念他的恋人姐姐而开出光彩。直到电话接通,一个男人接了电话。我迅速按死,弄得自己活像一个偷腥的小情人儿。
我想,我一定是把裴蕾的宅电给按错了。想重新拨一次,却失掉了好心情。我睡下了,并且至始至终没去核对那通已拨电话。一觉醒来,屋子里洒满了晨光。
下面,且对比一下双方已掌握的证据。
我方有刘金娣这一重要证人,有沈凝夏的伤疤图片。也有沈茗和沈凝夏父女几年前的汇款明细,以及为女儿出国所做的担保。前者可以证明沈凝夏在案发同时遭遇同一伙歹徒强暴,又因惧怕而离开现场。后者可以证明父女二人感情良好,不具备作案动机。最后一条,沈凝夏不过是区区弱女子,其父沈茗不可能让她连扎三刀没有挣扎。法医证明,沈茗身上除了刀伤之外没有任何一处“抵抗伤”。这说明沈茗完全在凶手的胁迫下遇害的,死前一点挣扎都没有。
作者题外话:-----------
今天的收藏数米有到30,放出第一章,呵呵
期待明天多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