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迟小米走出电台大门时,已是天色渐晚。刚才方宇离开时的那一幕,还是久久徘徊在迟小米的脑海中挥散不去——方宇绝望而难过的眼神和那首消散在这座城市夜色下的《红豆》。
正当迟小米若有所思地走过离电台大门不远的停车区时,一辆路虎突然发出了尖锐的鸣笛声。迟小米寻声望去,只见陆浩打开了车门,正冲着她这边招手。本来心烦意乱的迟小米,一见是陆浩,心情顿时就好了许多。
“你这是想谁呢?走个路都魂不守舍的。大老远地看过去,都快赶上一著名女星的倩影了。”还没等迟小米走近,陆浩就迫不及待地拿迟小米开逗了。
迟小米不得不承认,陆浩就是有这种魔力,即使自己的心情再糟,只要是见到陆浩,再和这厮臭贫几句,心情马上多云转晴。迟小米也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你这视力是未老先花了吧?我怎么就没发觉自己和哪个著名女星有一拼呢?”
“那是你太谦虚!其实,您只要夜半三更地往自家穿衣镜前一晃,您就会发现,就您那走路发飘的姿态,嘿!绝对和著名恐怖女星贞子有得一拼!”
迟小米这才发现上了陆浩的当,便二话不说找准陆浩的前胸就是一拳!陆浩当即捂住胸口,作垂死状:“人家女的都是粉拳,你还当真是铁拳呐!你还真是不懂男女之间的那点儿情趣!”
情趣?迟小米一听这两个字便愣住了。可不是!自己又何尝了解过男女之间的那点儿情趣?迟小米忽然想起了方宇,想起了方宇对自己唱过的那首《我愿意》,想起了方宇送自己的那束蓝色妖姬,想起了方宇在烛光下望着自己的深情眼神。但凡是自己若懂得一点点男女之间的情趣,也不会就那么生生地错过了一段爱情。迟小米在这一刻忽然领悟到,原来爱情也是一道智力题,光靠一心一意地无悔付出,是不会有收获的。就像是一株繁茂生长的植物,光有土壤的培育终究只会枯萎,植物生命的维系还需要大量的水分,而这水分就是爱情中两个人之间的情趣。活了30个年头,身为女人的迟小米才在这一刻对爱情有所顿悟。
陆浩见迟小米忽然眼神涣散,一副受了刺激的表情,不禁问:“想什么呢?”
“带我去钱柜。”迟小米忽然说。
“怎么突然要去钱柜?”陆浩对迟小米突然转变的态度充满疑惑。
迟小米看了看陆浩,低低地说了一句:“我想唱歌。现在就想。立刻!”
没错!迟小米是忽然想唱歌,但想唱的却只有那首《红豆》。在这一刻,她忽然了解了方宇曾对她唱那首《我愿意》时的心境。每一个人,当他或她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总会在一首歌里找到对他或她的思念。而在此刻,《红豆》就是这样一首承载了迟小米太多思念的歌。
还没为你把红豆,
熬成缠绵的伤口,
然后一起分享,
会更明白,
相思的哀愁……
迟小米的歌声轻轻回荡在包间中的每个角落,过去与方宇相知的一幕幕,如同一张早已被打磨泛旧的老胶片,在歌声的萦绕中,将过去的记忆定格在循环重放。迟小米曾发誓要彻底忘记方宇,却在这一刻才发现,原来有些人,有些事,是生长在记忆深处的,只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历久弥新。
陆浩坐在包间的一角,静静地听着迟小米略带幽怨的歌声,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所不熟知的迟小米:一个感性、单纯,而又有一些脆弱的迟小米。陆浩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已深深沉入了一个只有迟小米的世界,无力自拔。
一首《红豆》,迟小米连续唱了无数遍,到最后就光剩下干号了。号完了,迟小米觉得又干又渴,喉咙冒烟,便嚷嚷着要陆浩再来些啤酒灭灭火。明知道自己那点小学生的酒量几杯啤酒下肚就能“踏云追月”,可迟小米偏就不信那个邪,每次都是豪情万丈地誓做酒仙。
陆浩二话不说,舍命陪君子,与迟小米连干了数杯。一会儿的工夫,桌上的啤酒罐已是东倒西歪。这时候的迟小米,面红耳赤,舌头打卷,说起话来都不利索了。可迟小米有一臭毛病,喝高了之后,话就特别多,先别管舌头利索不利索,迟小米都会借着酒劲儿拽着酒友掏心掏肺地说心里话,根本不管你是爱听不爱听,想听不想听,都得被迟小米拉着没完没了地“强奸”听觉。
“强奸犯”迟小米就那样强行对“受害人”陆浩活活实施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暴行,将她与方宇的那些陈年旧事,全部舌头打卷,如数家珍。开始,当陆浩听到迟小米与方宇之间的脉脉温情时,心里还不禁涌上某种莫名的幽怨,但发展到后来,当迟小米打着酒嗝没完没了地叨叨着“我真他妈想念方宇”时,陆浩先前的幽怨终于转变成了怒火,冲着撒酒疯的迟小米就吼了一声:“我现在就想宰了方宇!”
陆浩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陪迟小米喝一滴酒!迟小米不仅在耍酒疯时有不良恶习,逮住谁的耳朵都不放过,尽展她“听觉强奸犯”的本色,而且在“施暴”之后,迟小米也绝不会闲着,不吐个天翻地覆是绝不罢休。这个与迟小米度过的漫漫长夜,陆浩不仅奉献了他的听觉神经,还奉献了他那价值不菲的绝版T恤。
陆浩瞧着自己肩头的那一摊污迹,好几次都把手伸到了迟小米的细脖子上,准备“结果”了迟小米。可一想到迟小米的细脖一经过他双手的挤压,指不定又会吐出什么脏物来,陆浩也只有望夜兴叹,他陆浩生不逢时,偏偏爱上了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二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