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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权利 第一章(22)

暗权力 作者:刘诚龙


据说,这幅漫画跟袁世凯同志有点瓜葛。袁氏那时候还没当皇帝,不但没当皇帝,相反,还受皇帝的管制。那年他50大寿,风头正旺,大大地操办了一场大宴席,没想到御史赵春霖给他参了一本。慈禧太后把他喊到金銮殿里臭骂了一顿,老袁吓了一大跳,他谢罪出宫时还摔了一跤,老袁于是觉得反权力也不可小觑。如何把反权力再策反过来呢?老袁想我们煤矿老板百把年想出封口费这一招。御史不就是言官么,言官不就是嘴巴官么?把这些官的嘴巴封上,一般有三种办法:一种是如皇帝,一把刀架脖子上,连脑袋带嘴巴一并割下,“找狗吃了”,这办法解决得最为彻底,但这时候的袁世凯还不是皇帝,他还没资格运用这法子;二是如凤辣子,往焦大嘴巴里塞一团马粪,但袁世凯这招也用不上,凤辣子这招是对付自家奴才的,御史显然不是老袁的家仆;三是如煤矿老板,给一笔银子,则万事大吉。袁世凯运用的是第三种办法,效果还真不错。

其实,封口费的首创权,既不是煤矿老板,也不是袁世凯,到底是谁?估计难考,但至少在道光年间,就已经风行天下了。当时不叫封口费,而是叫做卖奏费,大凡官员犯了渎职罪、贪腐案以及作风问题,侦知御史言官等纪检委员监察委员准备给他整理材料了,就赶紧到银行里取出一笔或者匿名或者化名或者以亲属名义而存下的存款,送到御史与言官家里去,买下他们的沉默权。沉默真的是金啊!沉默值多少金?这不能一概而论,一看言官的嘴巴与胃口,嘴巴一直大的,胃口渐渐大的,那就多值几金;二看犯案轻重,轻者自然低一些,重者肯定高许多,但大体上还是有个范围的。法律处以罚金,都有1万到10万不等的空间,卖奏费自然也有个自由裁量,大致区域是数十金到数千金。几十金看来比较低,但再低,新闻封口费与比新闻发表而得到的稿费绝对要高许多倍的。

言官与御史耍的是嘴皮子与笔杆子,历来都是比较尴尬的,称得上是个危险工种(这还得区分体制外与体制内,体制外耍嘴皮子与笔杆子,危险系数几近九成九,体制内的,危险程度要低)。朱元璋是特别重视体制内这一工种的,虽然给这一工作的级别安排远不如当下,在中央那一级,老朱一般都是给做七品官安排,多么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啊!但老朱很聪明,聪明就聪明在,一者给其低级别,使他们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干得好,干三五几年,老朱大都是给他们升一级,空降地方去做要员,所以他们的劲头就十足。要是级别本来很高,他们哪有干劲?二是给了他们特殊的权力,言官不加诛,言官直接对皇上负责,不受其他人监督,有这两条,那权力也相当了得了。

看来,监察与监督历来都是有些法外特权的。体制内的监督虽然有时有虚设之讥,但如果他要做棍子来使的时候,打起人来也是伤筋动骨的。特别是这种权力设置,几乎都是只有他监督别人,而没人可以监督他。在清代,被查出的贪污、渎职、行贿受贿等案子也常有所闻,但几乎都是正权力惹的祸,而那些封口费与卖奏费等纪检监察等反权力的腐败案,虽然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但被处理的几无所闻。所以,卖奏费就大行其道,这样,正权力与反权力狼狈成奸,形成了腐败与反腐败的“双赢”局面。腐败与反腐败都“奋斗”在同一条腐败的战壕里,成为生死相依、利益均沾的战友,结伙奋挖大清王朝的墙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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