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4)

京城最后一个顽主 作者:刘争争


“苏麦你是人吗?我给你介绍个漂亮姑娘你还欺负我!”夏天依旧在开我们的玩笑,“可,你管管他啊,你就眼睁睁地看着他欺负我!”

我没想到的是,太史可这小丫头竟然真的轻轻对我说了句:“苏麦,你放开夏天吧,她该疼了。”

我当然立刻就松开了夏天。夏天甩了甩胳膊,然后伸手在我脑袋上拍了拍:“行!真够听话的!”

我抬手做要打她的姿势,她跟兔子似的一下子就蹦到了太史可的身后,扶着太史可的肩膀,两只漂亮的眼睛警觉地看着我……

我们几个兄弟当中,刺猬交过的姑娘最多,而我交过的最少——这是因为我后来几乎全部的青春日子,都是这个叫“太史可”的姑娘陪着我一起走过来的,虽然这之中波折不断,但当后来一切都平静下来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我早已经离不开这个傻傻的小姑娘了。

3

高扬与刺猬的梁子并没有结下多长时间,转机发生在一个周五的放学。

我们学校每周五晚上,在校门口儿总会聚集着一帮或外校学生或社会青年——就仿佛每周五是他们的集会似的。这之中有来堵人的、有来帮朋友拔份儿的、有来找自己媳妇儿的……这群人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全都目光凶狠,甭管是不是装出来的,反正那么一票子人戳在校门口跟一帮要债的似的,怎么看都叫人不舒服。

从前我是挺害怕这帮人的,后来跟着高扬去外校抄了几次人以后就完全不怵了。当我自己的角色也转变成了这种人,当我也学会了用食指与中指夹着根儿烟,并且用凶狠的眼神儿瞪着每个从学校门口儿走出来的孩子时——我就完全地明白了这种人其实自己心里也有发虚的时候。并且我从未因此而得到过任何成就感,反而这样装模作样儿让我都有点儿讨厌自己了。

所以说我天生就不是块儿当痞子的料儿,可上天却偏偏把高扬安排成了我最好的兄弟。我得承认,有时候我很容易迷失自我,比如,我几乎都没怎么思考,就一步步地跟着高扬开始混了起来。

我之前和你说过的,我们认识的皮叔经常会给我们讲从前北京城顽主们的故事,在他的叙述中,顽主们远不是什么恶霸地痞流氓,而是路见不平就要立刻一声吼的英雄好汉。我感觉皮叔的那些个故事对高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虽然高扬嘴上没有说过,但我看得出来,他似乎一直在崇拜那个已经过去了的年代,他似乎极力地想当一位顽主,而不简简单单是一个人见人怕的痞子。这从高扬从来不切钱和欺凌“弱小”(准确的说应该是“不玩儿的老实孩子”)上就看得出来。可他终究还是错了,顽主永远也只属于那个早已经逝去的激情年代,而痞子,却永远都只是痞子,仅此而已。

话题扯远了,我要说的是,高扬与刺猬之间关系的转机,就发生在那个秋高气爽的下午。

按常理来讲,每个周五放学后我们都是要打上一两个小时篮球的,可那天球场上的人多得跟煮饺子似的,我们就只好走了——高扬从来不会去抢别人的场子,我说过,他不怎么欺负别人,一般在球场上发生冲突也都是别人打球不规矩把他给弄急了——虽然高扬的确是有点儿爱急吧。

反正那天是我和高扬还有夏天一起走的,那时候我们仨住的小区离初中很近,走路也就十分钟,所以我们一直都是不骑车的。走出校门口儿的时候夏天看着甚为壮观的一幕骂了一句:“真他妈烦!聚这么多人把路都堵得走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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