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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

京城最后一个顽主 作者:刘争争


这是我第二次送太史可回家。

本来今儿喝的酒并不多,但因为没经验,喝得快了点儿,所以我现在脑袋微微有点儿发晕。

“他们真行,今儿又麻烦到你了。”太史可边走边对我说。

“不麻烦不麻烦,送你回家我本来就乐意。”这话若是搁在平常我可能是说不出口的,但稍微喝了点儿酒以后就不一样,有些话几乎都不带过脑子的直接就往外蹦。

太史可回头笑着看了我一眼:“真的假的?”

“真的,我向毛主席发誓!”我说着举起右拳放在太阳穴旁边儿。

“傻样儿!”太史可推了我胳膊一把,走了两步后又说,“我觉得末末特幸福,高扬这人虽然平常看上去有点儿冷,有点儿傲,但我看得出来他特喜欢末末。”

“嗯,他们俩之前完全没有任何预兆,好像突然就有那么一天,他们俩就宣布他们在一起了。”我说,“高扬告诉我的时候我还以为这小子跟我逗着玩儿的呢,因为高扬这人突然恋爱了,多少让人觉得有点儿别扭。”

“这有什么可别扭的啊?难道高扬就非得打一辈子光棍儿吗?”

“不是这意思,可你知道的,高扬在别人眼里总是那副傲哩吧唧,凡人不理的样儿,好像从来把谁也不夹在眼里看谁都不爽似的。可突然有一天他恋爱了,你说这感觉怪不怪?”

“没什么可怪的,谁不都得恋爱嘛。”太史可说。

“那你呢?”这句话说出来以后刚才还弄得我有点儿晕乎的酒劲儿一下子下去了一大半儿,我的心跳立刻就加速了。因为那一刻我心里有种特别强烈的感觉,我觉得我今儿是非要和她表白不可了。

她果然停住了脚步,回头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我。

我被她看得有点儿不自在,正要开口说点儿什么的时候她先说话了:“我当然也得恋爱了,哪个女孩子都得恋爱啊。”

这时候我突然就想起了高扬临走时对我说的那些话,再加上话都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如果这么打了退堂鼓我今儿一晚上非得骂死自己不可,于是我认真地看着太史可的眼睛,终于把我想说已久的话说了出来:“太史可,我喜欢你,你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

她如我所想的一样有点儿慌,把头低了下去。

我往前走了一步,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就把她搂在了怀里。

这个拥抱持续了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她终于还是挣脱了出来,把我往后推了一步,她说:“苏麦,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再次向毛主席发誓!”

她“呵呵”地笑了起来,气氛总算是不那么紧张了。

“和我在一起吧?”

“苏麦,”她抬头看着我的眼睛,“能不能让我想想?”

“你要想多久?”

“你放心,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

“……”

“那好吧,我等着。”

“嗯,那先走吧,都快九点了。”

那天晚上我什么作业也懒得写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妈还在客厅里和我爸唠叨着我今儿回家太晚,责问我爸怎么也不管管我。她故意说得很大声,不是为了让我爸听到,而是为了让我听到。

“就是那个高扬啊,一定是他带着咱家苏麦到处疯的,那小子从小就不是个省油的灯!他妈妈没少跟我念叨他的事儿,从小就淘。苏麦整天跟着他玩儿,将来非耽误了学习,耽误了考大学!”

我一句话也没说,躲在自己的屋里假装没听见。我现在满脑子都在回忆着太史可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想从中分析出点儿什么来,但到最后也还是一无所获。相信有不少男孩子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为了一个姑娘的一个动作一句话甚至是一个眼神儿反反复复地推敲个半天。也说不清楚当时我的胆子怎么突然就大起来了,一把还把她给搂进了怀里,我甜甜地想着——那时候真是小,就一不到三秒钟的拥抱竟让我激动了整整一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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