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5)

京城最后一个顽主 作者:刘争争


大龙他哥看着高扬,又看了看沙四儿,这回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狠话来了,过了半天他垂头丧气地说:“叔叔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还能说什么啊?”说着他把红包儿收了起来,又接过酒杯,一仰脖儿把酒给喝了下去,说,“这事儿就算了,算了。”

“对,这才像回事儿嘛,行了,大家一起喝点儿酒,不打不相识嘛!”沙四儿说。

这件事儿真的就这样结束了,不过我们可并没有因为一场酒就和大龙他哥结下什么交情。事实上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大龙他哥,再后来我听说大龙他哥的消息就是好几年以后的事儿了,说是有一次打架他失手把人家给捅死了,然后就被逮了进去。

至于他的妹妹娜,从那以后也就再也没有跟高扬有过联系。等我们升初二的那年,她没参加中考,据说家里出钱直接把她给送国外了。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沙四儿——不,准确地说是最后一次见到沙四儿真人——在我考上大学的那年,我曾经在电视里见到过一次沙四儿,是一个法制节目,说的是沙四儿捣腾粉儿被警察给逮了,判了死刑。我想,这个一直在折腾的老炮儿如果能像许爷、皮叔一样早点儿洗手,最后应该也不至于落这么一下场。

不管怎么样儿,这道坎儿,我们总算是蹚过去了。而我现在,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太史可。

17

我还记得跟太史可表白的日子是末末生日的那天,到今天为止差不多已经有两个星期了,这两个星期里发生了太多的事儿,不然我想我可能会再早点儿去追问太史可到底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我记得有人说过90后的这一代人,如果小学念完还没有谈过恋爱的话那就算是错过了“早恋”的末班车了。如此说来的话,我现在应该正值谈恋爱的大好年纪。

其实直到今天如果你问我到底什么叫做“喜欢”,我也说不清楚,这世界上有好多东西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其中“恋爱”就是最具标志性的一种。而恋爱中最让人刻骨铭心难以释怀的就是初恋,也说不清是不是那时候我们身体内的荷尔蒙都发了疯了,反正好像就是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让每个男孩子突然之间特别地想去守护一个姑娘——就像小时候守护一样最心爱的玩具似的,根本就容不得别人触碰。

太史可就给了我一种强烈地想去守护她的感觉。平常在班里如果我看到哪个男孩子和她说笑个没完的话我心里一定会不舒服——这是男孩子普遍具有的“小心眼儿”,我当然也不例外。那时候的我总想把太史可彻底地给据为己有,我当时固执地以为,这种感觉就是“喜欢”的感觉。

高扬的事儿了结的当天晚上,我并没有如释重负地早早入睡,尽管那天我还喝了不少的酒,可依旧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我的脑子里计划着明儿该怎么去和太史可说。我甚至设计出了好几种情况的应对方案,比如,她如果拒绝我我该做何表情或者以后我们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相处,再比如她要是又说再给她点儿时间让她想想的话,我该怎么说才能既显得从容又能让她明白我已经有点儿等不起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这天晚上的行为实在是多此一举,因为第二天早上当我一觉醒来的时候,那些个计划全被我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本来我是打算晚上放学了以后送她回家,然后在回家的路上跟她说这事儿的。可第二天我一大早到了学校以后就开始坐卧不安,我意识到这事儿无论如何也不能再拖了,要不然我今儿这一天可就太难熬了。当时我满脑子里居然都是“早死早超生”这句话(可见我的确从小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于是我抱定了必死的决心,打算等她一进教室我就立刻过去跟她说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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