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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偏房”共天下(6)

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 作者:吴钩


 

刘坤一也算是重量级的实权人物了,但对幕友某人假“小军机”的敲诈勒索,只有乖乖掏钱的分。清代的大才子纪晓岚曾作过一首调侃“小军机”的诗:“流水是车龙是马,主人如虎仆如狐。昂然直入军机处,低问中堂到也无。”可见“小军机”的大权势。所以,若说“清代与大小军机共天下”,我认为也是说得通的。

至于郭嵩焘提到的“胥吏”,则是一个寄生在正式权力系统内部的隐权力集团,又称书吏,指在中央或地方政府处理文书的办事员,不属于正式的国家干部,流品极卑。“与胥吏共天下”,这是清代的官僚制越来越僵化、官僚集团越来越昏庸无能、权力运行越来越程式化的结果。据《清稗类钞》记载,清代的中央各部,“每办一案,堂官(各部首长)委之司官(各部属官),司官委之书吏,书吏检阅成案比照律,呈之司官,司官略加润色,呈之堂官,堂官若不驳斥,则此案定矣。”

独裁的君主不会希望出现一个自作聪明的官僚系统,这种流水作业式的权力运转,当然是君主求之不得的。只是如此一来,处于权力链条最底端的书吏却有了机会窃柄自重、挟律行私、作威作福。使人不能不畏,比如地方大员奏销办公经费,部吏往往会借口数目不对,将奏销报告打回去重做,地方官不堪其累,只好重金贿赂他们。甚至出现了“州县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卿贰督抚曰可,部吏曰不可,斯不可矣”、“天子曰可,部吏曰不可,其不可者亦半焉”的局面。所以晚清封疆大吏胡林翼干脆说:“六部之胥,无异宰相之柄。”此言恰好拿来作郭氏“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论的注脚。

“偏房的陷阱”

我们从汉代一路看过来,不难发现:另立“偏房”架空“正室”之权、借重隐权力集团钳制正式的官僚系统,正是历代君主搞独裁的不二法门。

皇帝之所以要煞费苦心地对付官僚系统,这是因为,从汉唐至明清,在完成政治现代化之前的中国,对君主独裁权力构成最大制约的不可能是民主、宪政,而是一个复杂、完备、科层化的官僚系统,因为权力在科层化结构中流动,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规范性、程序性的规制,科层化越高,权力受到的规制就越大。如果我们把权力比喻为流水,科层化结构就是管道,约束着流水的横冲直撞。权欲旺盛的雄才之主当然难以容忍这些管道分流了权力,于是绕过正式的权力管道系统,利用亲近的私臣组建非正式的简陋的权力容器,因其简陋、非正式,也就更便于人主操纵。

但是,这些临时性质的权力容器难免会慢慢固化、复杂化,甚至变成正式权力管道的一部分,又反过来分化独裁权力。换句话说,“偏房”掌权日久,往往又会演化成“正室”,如汉代的尚书,原是皇帝的私人秘书,到了唐代,则是名正言顺的宰相机构。后世的君主为了“尽收威柄,一总事权”,又复另设一个易于指挥的权力容器,然而,时过境迁,又重蹈前代“偏房”坐大之覆辙。历史简直给独裁者下了一道反复发作的恶咒。

那些叨念着“大权不可旁落”的独裁者不会明白这样的道理:分散在复杂管道的权力尽管不易为君主任意摆布,但其颠覆性也不高,因为它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不敢逾越名分的界线,并且受到程序性与规范性的限制;相比之下,摆脱了科层束缚的隐权力虽然便于指使,但一旦失控则如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我们看西汉刘彻置内朝捋夺宰相之权,但后来内朝的外戚不仅把持朝政,而且颠覆了西汉;东汉刘秀将三公闲置,倚重尚书台,但尚书台的领袖最后竟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明代的朱元璋干脆废了宰相,启用内阁,但内阁体制也培养出“九千岁”的权力怪胎。

人主欲借“偏房”尽收权柄,殊不知,高度集中的权力更容易被亲近的隐权力集团假借、窃取,只要人主软弱、荒怠,立即太阿倒持,授人以柄。我们姑且称之为“偏房的陷阱”。这也是为什么历代一再发生近臣乱政的根本原因。郭嵩焘认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其实,独裁者哪能容忍权力被分寄?只是他们缺乏历史的眼界,看不到独裁的陷阱,最后与“偏房”共天下,乃至被“偏房”毁了天下,也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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