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灵芝有多“灵”?(1)

吃的真相2 作者:云无心


在美国,灵芝就像维生素、矿物质(比如钙、镁、铁等)、天然动植物提取物一样,作为“膳食补充剂”销售。

但凡是个中国人,大概就知道《白蛇传》。白蛇吓死了许仙,于是去盗取仙草来救活。那个仙草,据说名曰灵芝。从“灵芝”这两个字,就可以看出中国古人对它的推崇。可能从中国有医学记载起,它就被当做了“神物”,不仅益寿延年,对大病小病都有“奇效”,甚至能起死回生。不仅中国人,日本人和韩国人也对灵芝推崇备至。在这个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年代,灵芝在东亚之外又是什么待遇呢?它的历史和传说吸引了很多科学家的目光,他们又干了什么呢?为什么它还只能停留在替代疗法里,而进不了现代医学的大雅之堂呢?

在美国的“遭遇”

在美国,灵芝就像维生素、矿物质(比如钙、镁、铁等)、天然动植物提取物一样,作为“膳食补充剂”销售。对于这一类产品,美国FDA并不要求生产者提供产品有效和安全的证据,而由生产者自己把握。只有在该产品造成有害后果的情况下,美国FDA才会禁止其销售。

相应地,美国FDA不允许这一类产品宣称任何疗效——这与是否“真的有效”无关,而是说如果你不能提供可靠的证据证明它有效,就不能说有。按照美国FDA的政策,当任何食品或者“膳食补充剂”宣称有任何疗效的时候,它就是“药物”了。而药物在被认可上市之前,需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科学验证。因为灵芝这样的天然产物或者由它而来的天然提取物缺乏这样的验证,所以只能当做“膳食补充剂”销售。如果有厂家宣称他们的灵芝产品“通过美国FDA认证而在美国上市”,就是完全的忽悠。

在美国销售灵芝或者灵芝产品的公司并不少。很多人直接把中文的宣传广告翻译成英文,用于在美国推销。在中国,这类产品的宣传中几乎都有神奇的治疗效果。在美国,它们就毫无疑问地会受到追究。比如,2002年,有个公司向美国FDA咨询他们将用于灵芝产品上的标注是否合法,美国FDA认为他们所说的“加速疾病恢复”和“增强放疗与化疗后的体质”属于“疗效”,最后该公司同意删去这两个在中国基本上不会被质疑的“功能”。2004年,美国FDA对一个销售灵芝产品的公司发出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指出他们网站上的宣传严重违法,其中主要证据是宣称他们的灵芝产品能够“发现隐藏疾病”、“清除多余的胆固醇”、“清除体内毒素”,以及找了一些使用者来宣称其能够治病。美国FDA要求他们在15天之内采取行动纠正,并且通知美国FDA。2008年,一个卖“××散”的公司在网站上宣称产品能治癌,也收到了美国FDA的警告信,信中指出这个“××散”没有经过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认证,严重违法,要求立刻去掉相关的宣称,否则美国FDA将不再发信警告,而是直接采取行动。比前一个公司高明一些的是,这个公司引用了许多科学文献来支持他们的“疗效”。不过,美国FDA指出:当他们把这些科学文献用于商业推销的时候,意味着文献中的结论就是他们的主张(即“灵芝能够抗癌”)。当有这种主张的时候,“××散”就成了“药物”而不是“膳食补充剂”,必须进行新药申请。后来这个公司在网站上删除了以上内容,改成宣传这个产品在中国是如何如何成功。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