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平等欲望--破坏规则的多米诺效应
普通百姓犯规,在最开始,也不是一拥而上都犯,相对来说,老百姓比较胆小,就是明知上层的人不把规则当回事,他们也会想:“人家是有权有势的呀,人家犯了不要紧,可我们犯了,那就有麻烦了,先等等看吧。”
等待的结果是,百姓中间的强人、牛人首先犯规,因为犯了规则,就在与同类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优势。就像百米赛跑,规则是必须站在起跑线后,否则就是犯规,强人、牛人却使劲朝起跑线前边站,这样在竞赛中当然会处于优势,把那些守规则的人甩在后边。不过他们一犯规,其他人会抢着犯规的,不然就不公平。
中国人很爱讲公平,其实人生来就是不公平的,有的人生在豪门大宅,一生下来就锦衣玉食,有的人生在荒村野店,一生下来就啼饥号寒,他们之间哪有公平可言,所以人们要求的公平,只是在规则面前的平等地位。
公平不是平均,不是消灭差别,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本来就是无法消灭的,有强壮与瘦弱的区别,有英俊和丑陋的区别,有富裕和贫穷的区别,还有智商高低上的区别、家庭环境的区别,如此等等。这些差别无法平均,更无法消灭,因此人能够要求的,只能是在规则面前的公平地位。但是这种公平似乎从来也没有真正实现过。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理想,反映了国人对公平的强烈渴望,不过强悍如商鞅,在变法时遭遇到秦国太子犯法的情况,也不敢给太子治罪,只能把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拿来折辱一番,即使如此,太子掌权之后商鞅也免不了五马分尸的下场。曹操行军,下令军中不许践踏庄稼,否则一律斩首,可惜他自己首先犯了,最后他以发代首,割了头发就完事了。这本来是不遵守规则,可曹操割发,表达了遵守的意向,便感动得三军儿郎一体凛遵军令。
曹操以发代首的故事作为佳话,一直流传到如今,这个故事能流传久远,说明大部分的特权阶层连“以发代首”这类象征性遵守规则的事也不愿做,如此这般,规则没有权威性,更谈不上神圣性,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于是,在圣人订出规则之后,就引发了破坏规则的多米诺效应:估计是圣人的子女亲眷先破坏,没人敢管,或者是诸侯与封疆大吏先破坏,没人敢管,接着诸侯与封疆大吏的子女亲眷破坏,还是没人敢管,或者有人敢管,但是管来管去没有结果、不了了之,于是次一级的官员也就大着胆子破坏规矩了,一层一层地下移,最后的结果是,最底层的老百姓群起破坏,视规则如无物。就像俗话说的“墙倒众人推”,大众蜂拥而起推墙的时候,再怎么坚固的墙也要倒塌。
从一个规则出台到完全被破坏掉、无人遵守,可能很快,几年时间就弄得这个规则体无完肤,也可能很慢,得几十年几百年的时间。规则不断地被制定出来,又不断地遭到破坏,几千年来这样反反复复,就形成了一个恶果:人对破坏规则已经形成了习惯,变成了一种惯性,人的聪明已经根深蒂固,如有规则出台,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能避过它、如何能变通它、怎样能破坏它。就是说,作为规则应该有的威严、神圣,已经没有人相信了,整个规则体系的信誉已经丧失。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人们对规则强调的那些内容已经嗤之以鼻,知道那是假的,装装样子而已,甚至连制定规则的人也不相信会有人遵守它。现在的某些单位制定工作制度,连起草制度的人也不相信它会起作用,在起草之初,就知道这制度只不过是摆摆样子,其作用,除了向上级、向外来的人表示本单位管理很正规、有章可依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很多单位的领导在制度起草出来之后,还煞有介事地让大家讨论,可实际情况是,不管制度订得好还是坏,很少有人提意见,大家知道提了也白提,另外,大家也根本没打算遵守它,也根本不相信这些制度会被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