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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周恩来在9-13事件之后 作者:陈扬勇


基辛格第二次访华同周恩来商定尼克松访华的日期为1972年2月21日至28日。

1971年11月30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公告,对外公布了这一举世瞩目的消息。

从此时起,周恩来花了很大精力直接领导和部署接待尼克松,包括礼宾礼仪、安全保密、宣传教育、新闻报道等在内的各项准备工作。毕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接待一位来自世界超级大国的总统,举世瞩目,以前又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接待工作中的稍微疏忽,就可能造成对我不利的国际影响。

为此,周恩来确定了尼克松访华的接待总方针:“不冷不热,不亢不卑,待之以礼,不强加于人。”12月2日,他对参加接待工作的同志强调:我们是主权国家,凡事不能触犯我国主权。对尼克松总统的接待,一定要反映出无产阶级的原则、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一切事情有条不紊,实事求是,行不通的就改正,行得通的就认真办好。对外宣传上注意不要夸大,不要过头。

1972年1月3日,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副助理黑格率领一个18人组成的先遣小组来到中国,为尼克松总统访问中国进行技术安排。说白一点,黑格的先遣小组是来为尼克松访华打前站的,与中方协商安排礼宾接待、安全警卫、新闻报道等方面的工作。

中国方面也组成了一个相应的小组来接待他们,并分口子与他们商谈。

先遣小组负责新闻报道的白宫发言人齐格勒提出:尼克松访华期间,有大批记者随行。这些记者将通过通讯卫星播发电视图像、图片、电讯等,请中国政府给予方便。

齐格勒还说:在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几乎家家都有电视机,很多人想看到尼克松总统访华的实况。尼克松本人对这个也很重视。

周恩来得知这一情况后,指示熊向晖召集有关方面的负责人讨论落实这件事。

不料,国务院文化组负责人于会泳抢先发言说:“我们绝对不能向美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为尼克松进行电视宣传。这也是‘首长’的意见。”

于会泳故意在“首长”二字上加了重音。与会者都明白,于会泳的“首长”是江青一伙。于是,大家都不好说什么了。

熊向晖把情况向周恩来汇报。

周恩来大怒:“岂有此理!过去美国政府一直敌视中国。现在美国总统要来中国访问,这是历史性的转变。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亿万人民通过电视看到尼克松访华的情况,就会引起思考,增加对中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这是为尼克松作宣传还是为新中国作宣传?”

周恩来对熊向晖说:“你告诉齐格勒,中国政府原则上同意他代表美国方面提出的这一要求。我们现在还没有通讯卫星,请他帮助我们租用。在转播技术方面,也请美方协助。”

当熊向晖告知齐格勒时,齐格勒说:“我没有经手租用过通讯卫星,但我想租金肯定很贵。尼克松总统访问8天,8天的租金可能要100万美元。中国政府不必花钱租用,我们已经准备了卫星终端站,只要求中国方面在北京、上海、杭州修建地面工程,费用由我国承担。”

熊向晖一听,这是一笔不错的买卖。既然美国作了这方面的准备,我们何苦去花100万美金呢?100万美金对当时的中国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因此,熊向晖没有表示反对意见,只是说:“在中国修建地面工程的费用由中国负担,美国方面只要在技术上提供协助就可以了。”

周恩来听了熊向晖的汇报后,提出严厉批评:“这哪能行呢?让你商谈租用,你一听100万美元就想缩头。这不是花多少钱的问题,这是涉及我们主权的问题。在主权问题上绝不能有丝毫含糊。”

周恩来这么一点,熊向晖恍然大悟,羞愧难当,后悔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主权的问题。

周恩来对熊向晖说:“你去告诉齐格勒,第一,请他负责为中国政府租用卫星终端站,租用期是北京时间1972年2月21日13时至2月28日24时;第二,在租用期间,卫星终端站的所有权属于中国政府。美国方面事先向中国政府申请使用权,中国政府将予同意。中国政府向使用者收取费用;第三,租用费和使用费都要合理,要齐格勒提出具体数目。我们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国际上的一般价格,不做‘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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