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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东方巨富:十三行行商(3)

洋行之王 作者:刘诗平


伍氏成功的另一大秘诀,是将其经营所得的一部分银子用来送礼、捐输和报效清朝皇帝、督抚和粤海关监督诸官,同朝廷与地方官府建立起密切关系。这既是官方榨取商人利益的一种方式,也是商人疏通官府维持关系的一种手段。有历史学家统计,自1801年至1843年,伍氏仅送礼、捐输和报效的银钱即达1600万两之巨。

怡和行浩官伍秉鉴最为人所知的,就是他的财富。他不但在国内的广东、福建等地拥有房地产、茶山、店铺和巨额现金,还曾投资美国铁路、证券交易和保险业务。据与浩官关系不错并长期生活在广州的美国旗昌洋行商人亨特估计,1834年时浩官的财产总额高达2600万元,被称为“19世纪的世界首富”。关于他的财富和做生意的风格,当时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有位美国商人欠了他7 2万元银票,因而滞留广州无法回国。伍浩官当面把欠条撕碎,说账已经结清,你高兴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所以伍浩官之名在西方享有极高的声誉,在美国盛传达半个世纪;在英国,伍浩官与林则徐一道,成为蜡像馆里的主角。

十三行行商无疑是当时中国最富有的一群人,不过并非每个行商、每个时期都拥有巨额的金钱和荣华富贵,他们也有自己的苦楚和难处。官府勒索,外商高利放贷,市场波动,经营失当,从而出现严重的欠款情况。行商破产倒闭或自杀、遭流放的消息时有所闻。在渣甸首次到达广州前后数年内,便发生多起。

1795年,十三行商人石中和拖欠外商巨额贷款,被迫变卖家产偿还,但家资不抵外债,依然欠银近60万两。此案报到北京后,石中和被发配伊犁。1796年,十三行总商蔡世文因欠50万两债银而自杀。1809年,万成行行商沐士方揭买英国商人货物货款达35万元,后因市价平减亏本而无力偿还,被告到广东官府后,沐士方家产遭查抄,本人被革去职衔,并从重发配伊犁充军。1810年,会隆行郑崇谦、达成行倪秉发欠饷银,拖欠东印度公司及散商巨额债务而被官府撤办,并发配充军。1814年,粤海关因当年贸易衰减而向十三行商人征贡银两40万,使得本来就经营艰难的一些行商雪上加霜,只得向英商求助,进一步导致高利贷的积欠、外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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