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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鸦片的涌入(1)

洋行之王 作者:刘诗平


07 鸦片的涌入

在渣甸初次到达广州时,里德?比尔行(1803年改名为比尔?麦尼克行)是这里最大的鸦片代理行。

作为代理行,它当时所从事的鸦片交易过程大致为:英国籍或印度籍的散商从加尔各答等地购得鸦片后,将货发给广州的代理行。代理行将鸦片运到澳门或黄埔,再出售给中国的鸦片商贩;一般情况下为赊销,即购买者对每箱鸦片先支付一定的定金,其余款项可在一定期限内付清。代理行的收入便是从他们所代销的鸦片销售额中提取佣金。如遇到葡萄牙人禁止非葡萄牙船只所运鸦片在澳门上岸时,代理行即雇葡萄牙人代其在澳门经销鸦片,这些葡萄牙代理人另从销售额中提取佣金。

18世纪末,对华鸦片贸易的数量并不算大,但是销售鸦片的利润无比丰厚。在巨大的利润面前,港脚商人已经逐渐摆脱那些束缚他们发展的桎梏:居留广州不易的问题已找到突破口,即担任另一国家“派驻”广州的相关职务,从而设法留在中国;受澳门葡萄牙人制约的情况也有所改变,他们已寻找到新的途径将鸦片运入中国。除了通过澳门这一传统鸦片走私基地――即外国船只先将鸦片运抵澳门,再从澳门偷运至内地外,鸦片输入中国的途径已变得多样化。1799年12月,粤海关监督谕示专司外国贸易商人的照会宣称:“兹接抚院来函称:‘本人经缜密查访,此物系外国人输入,经由虎门进口,由湾泊该处之引水船或巡船运至深井,或以小艇从澳门分散偷运至省会。而沿途关卡之胥吏弁兵,虽明知其所为,但任由通过而不问,必因受巨额贿赂无疑。’……接获上函,本官亦同样查究鸦片来源,发觉实系由外国船只运入。”

1799年,新继位的嘉庆皇帝颁布了比较严厉的禁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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