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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澳门:贿赂基金的设立(1)

洋行之王 作者:刘诗平


05 澳门:贿赂基金的设立

在这个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基金很多,但公然成立以贿赂政府官员为目的的专项基金,则可谓世所罕见。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澳门,却存在一个由澳门葡萄牙当局发起专门贿赂中国官员的“贿赂基金”。

澳门贿赂基金的设立,源于1815年广东地方政府严厉查禁鸦片。而广东地方政府严查鸦片,则是由一起发生在澳门的鸦片案件所引发。

我们从东印度公司留下的史料中,可以大致复原出这起案件的全貌。事件的前后经过,充满了戏剧性,也立体地呈现了清朝的官场百态。

5年前(1810)投降清军的著名海盗首领阿保仔(又叫张保、张保仔),这时任清朝的厦门近海水师长官。本人即是“瘾君子”的阿保仔,凭借过去熟知鸦片贸易实情的经验,抓捕了若干艘鸦片走私船,他的初衷实际上不过是想给自己捞些好处而已。但是他审讯被捕者后,得知澳门有一个特大鸦片走私窝点。于是,他立即将这一情报上报,闽浙总督随即将此知会两广总督。

根据这一情报,1815年春,广东香山县的官员迅速采取行动,逮捕了以朱梅官为首的6名主要鸦片贩子。香山县官员于是乘机敲诈,对这些鸦片贩子透出口风:交8万银元即可放人。由于勒索金额过大,香山县官员的要求遭到拒绝。于是,此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被解送到广州。在一番行刑逼供之后,他们被迫供认了贩卖鸦片的事实。

两广总督蒋攸?随后将这一事件上奏朝廷。奏折内容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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