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恍惚,我记得没来A城的时候,大伟也经常这样对我说,可是他现在却成了别人的老公。我和大伟谈了近五年的恋爱,在我们快要结婚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就缠上他了,她哭哭泣泣地找到我说她已经有了他的孩子。我就和大伟分手了。然后我就一个人来了A城。
A城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呢?在我眼里她是个前卫的开放的,能够让人失望也能给人希望的一个年轻的城市。我还喜欢她的冬天不是那么的明显,我希望自己能在这样的一个城市里忘记大伟,忘记曾经不愉快的一切一切。
我来A城了,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天天泡在酒吧里麻醉自己,和一些陌生的男人说着一些很无聊但能让我开心的话。他们说小姐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我说可以。他们又说我可以给你买房,可以把你的户口调到A城来,我还可以让你不上班就生活得很好。我就像所有的坏女孩子一样大笑起来,在他们神醉情迷自以为我上钩了的时候,我就打击他们。我说可惜我已经结婚了。我儿子都有八岁了。他们就像受到了捉弄,愤愤地离开了。
刘红在一家夜总会工作。她经常到我这儿借这借那的,刘红不知道我的故事,她可能把我当成了和她一样职业的人了。在A城这种地方,除了特别有钱的人或者说是那种职业的女人才会租一套大大的房子,像一般的打工者,就算是白领,只要她没有结婚就不会单独地住一个大房子,何况像我这样还住着两室一厅。我所以住这么大是因为我来A城的时候有一个女同学也想来,至于后来她为什么不来我就不太清楚了。
刘红第一次来我家里借东西的时候,她就吃惊地叫了起来:她说姐姐,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啊?我说晚几天有朋友要来。刘红就说那你是不是很有钱?要不你就是嫁了个香港老公。姐姐,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个香港人呢,除了给我买房一个月给我2 000块就行了。你知道我也不想坐台的,只不过我吃不了上班的那种苦头。我笑了笑说我男朋友和我是同学,但现在他却成了别人的老公。刘红说他负了你吗?姐姐,你长这么好,没必要嫁一个内地人呀。告诉你吧,A城的有钱人特别多,我给你哪天找一个。
刘红和一个叫奇异的男人在同居。
奇异扎着一个马尾巴,耳朵上戴着一个金耳环,打扮得十分前卫。他在一家歌厅做,经常跟刘红要钱。他经常去买彩票,他说迟早有一天他会中个500万的。他说这话时总是显得神采奕奕,好像500万已经到手了一样。我觉得他要是把长头发理掉,把金耳环摘掉,他可能是一个很帅的小伙子。我不能接受男人这样,这简直比男人穿着拖鞋进办公室还差。但我看着刘红的面子还不能不理他。虽然刘红从事的是我所看不起的职业,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冷落她,只要我有的她张了口我都会给。不管怎么说大家也是住在一幢楼里,我还是有内地人的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观念。
小池是我来A城后认识的,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工作。在我第一次在深南路上被小偷盯上时,是他一句话把我的钱包保住了。我们就认识了。小池是地道的南方人,他的个子还没有我高,我不穿鞋是一米六八,穿上鞋我是一米七二,我的每双鞋子最低也有两公分高,不然我就觉得走路不舒服。而小池穿上鞋才有一米七。这在南方已经不算矮了,可和我走在一起就显得很不协调。小池曾经劝我穿平跟鞋,他说你已经这么高了,再穿高跟鞋就不好看了。再说穿平跟鞋会很舒服的。你看结了婚的女人都穿平跟鞋,这样对下一代有好处。小池说这话就好像我已经嫁给他了一样,好像我已经快做母亲了一样。我不能接受。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穿高跟鞋,喜欢挺着胸走路。我觉得穿高跟鞋走路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好听的音乐,那富有节奏的嗒嗒声给人一种自信一种力量。我的高跟鞋整齐地放在我的鞋柜里,我爱高跟鞋!
有时候和小池走路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大伟,他喜欢我穿高跟鞋,只有我穿了高跟鞋我们俩才觉得协调。因为大伟的个子比我高了整整十公分。但是大伟不会做菜,他和所有的北方男人一样,不屑进厨房。记得有次我过生日的时候,大伟为了让我高兴给我做了一个糖醋排骨,却把盐当糖放到锅里了。我们就吃了一顿盐醋排骨。小池却不会这样糊涂。他能在几分钟的时间内搞一桌子菜出来,而且盘盘都是好吃得不行。所以在小池家里总是他做饭。他说我将来有的是机会做。从这方面看,我觉得还是找个南方男孩子好一些,他们都比北方男孩勤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