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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高盛岁月(3)

峭壁边缘 作者:(美)亨利·保尔森


但父亲也不是那种只知道工作而全无兴趣爱好的人。他帮着在当地建起了一个四通八达的马道网络,说服周边的农场主们在各自的地盘上开通了一道道门,好让大家可以骑马通过。父母亲还对滑雪产生了兴趣,因为他们认为三个孩子可能会对这一活动感兴趣。我热爱户外运动――特别是钓鱼。为此,父母亲每年都要带我们去明尼苏达伊利市北边一点的加拿大魁提科省立公园驾舟野游,那里的河流纵横交错,水陆转运可不轻松。(不过这可不算是奢侈:父亲曾经骄傲地对我说,我们家这样每年一度的两周游的花销比我们待在家里的花销还要少。)在我结婚之前的那个夏天,温迪也加入了我们全家出游的行列。再后来,又加上了我们的孩子们。

1958年,就在我开始上七年级之前,由于父母亲觉得我们的土地虽多,但钱却太少,于是卖掉了农场,全家搬到了更远一点的一处更小的地方。在那座15英亩的农场中,我们有一座谷仓、七匹马和一个大菜园,但再没有其他牲畜了。我们不得不像别人那样去超市里买鸡肉、牛肉和牛奶,尽管我们吃的蔬菜还是自己种的。

我先是在当地小镇的学校上学,后来进入了巴灵顿高中。在刚刚成为童子军一员后不久,我就下定决心要一直升到鹰级童子军(EagleScout),我也真的做到了,那时候我14岁。随后我把精力转移到了学校中,无论是橄榄球、摔跤还是学习成绩,我都出类拔萃。

到东部上大学的主意来自我母亲,她本希望我去上阿默斯特学院(Amherst)。那会儿,这所学校的学生们都得穿西装、打领带。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College)在她眼里有点粗俗,但因为我的橄榄球技能,我被达特茅斯录取了。

我热爱达特茅斯。我在橄榄球队内外交了很多好朋友――而且我的教授们也给了我不少挑战。我主修英语,因为我热爱文学。此外,我还选了几门经济学课程(尽管我不喜欢经济学)和一些数学与物理类课程。

我是个橄榄球好手,虽说我的体格不太够格:我当时是个身高6英尺2英寸、体重198磅的内边锋,经常碰到体重比我多出50多磅的防守对手。我们的教练鲍勃·布莱克曼(BobBlackman)是一位优秀的导师,他还培养过其他很多教练。我们在1965年作为1-A级联赛东部头名而捧得了兰伯特杯(Lambert),但这不是因为我们有最好的球员,而是因为我们是最为训练有素的球队。大学四年级的时候,我获得了新英格兰地区优秀内边锋的称号。

在达特茅斯的那四年里,我曾有两个夏天在科罗拉多州比尤纳维斯塔的一个叫做“冒险无极限”的基督教科学派夏令营工作。在那里,我们登山、骑马、沿着阿肯色河尽情漂移,真是好不快活。那段经历对我未来的事业也是一个绝佳的锻炼。第一年时我还是夏令营管理员,第二年就成了组长,负责管理十八九岁的那批年龄最大的孩子和一批年龄比我还大的管理员。这是一个进行管理和领导实践的好机会。

基督教科学派对我一直有巨大的影响。它信仰的是一个仁爱的上帝,而非一个令人畏惧的上帝。这会赋予一个人真正的自信。你明白你有能力去获取上帝的恩赐。谦逊是这一教派的核心,就像是约翰的福音书所说:“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公众对基督教科学派的了解大多集中于它的一个方面:身体康复术(physicalhealing),特别是它对现代医学和药物的替代作用。事实上,基督教科学派并不禁止医药治疗。但我很相信祈祷的作用,因为事实证明,祈祷对我治疗疾病、修身养性和应对职业生涯中的挑战一直非常有效。

大学四年级时,就在毕业之前的几个星期,我经朋友的介绍认识了温迪?贾奇(WendyJudge),韦尔斯利女子学院的一名大三的学生。那时候的我很不成熟,表现糟糕得很。我们去听了波士顿大众管弦乐团的一场音乐会,当时我把手中的节目单折成了一架纸飞机,从包厢里把它向乐队指挥阿瑟?菲德勒(ArthurFiedler)扔了过去温迪很不高兴,她提出早点回家。我想她永远也不会再联系我。但后来她给我打了个电话,邀请我和我的室友去参加“植树节”(TreeDay),那是韦尔斯利学院的一个春季庆典活动。我想,也许我还有点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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