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我无法将责任转嫁给团队的任何人,无论是技术、数据,还是内容,更不是滚石唱片。作为CEO这一公司内部最高的领导者,我默许了这些做法,因为在我的心中这些看法和恶念都有,只不过它们潜伏得很深,尤其是潜伏在做好音乐的梦想之下。这几种声音被不同的人说出后虽然大声而刺耳,也解决不了最根本的问题,但让我意识到,“啊,这些原来也是我心声的一部分”。
今天,果报现前,没什么可委屈的。我沉默着,闭上眼睛,一言不发,感受到内心阵阵的挣扎与疼痛。
下午,章明基紧急飞到北京,此前他在电话中对此事也表示深深的担忧,而且如果官司大了,对股东姚明的形象也不好。我深知他作为“姚之队”总管肩负的巨大压力,我们约在了东直门全聚德烤鸭店,还有我的助理兼法务李婷和外聘法律顾问。会后,章明基和我一样深知这些所谓的办法今天都没有用,但还要尽快解决。章明基曾告诉我,他和姚明第一次在讨论投资巨鲸时,就是因为听到巨鲸要做“正版网络音乐”,姚明说:“好,正版音乐总是好的。我投。”于是就决定做了他第一笔在网络方面的重大投资。而今天,巨鲸会被起诉盗版吗?
是夜无眠,在黑暗的客厅中,我走来走去。上了3次香后,才能感到深深的自责与愧悔。
是啊!我对自己愤怒了,这是什么态度呢?我们怎可以这样对待一家独立的唱片公司呢?我们站边了,站在大公司一边,还提出各种理由、借口,想方设法不签约、不沟通、不合作,甚至不惜恶性互动、恶心相向。如果对待一家独立唱片公司的态度是可以轻看,可以怠慢,可以偷盗,可以Do Necessary Evil,那我们又与盗版有何分别呢!
第二天7点钟就醒了,着急于时间行走得太慢。9点钟我打电话给滚石唱片中国区的总经理王坚鸿(Philip),说我希望能安排一次见面谈和解的事情,首先当然表达了我诚恳的歉意,我告诉他,“无论如何,是我们的错,但希望能得到滚石的谅解”。他说“理解,理解”,并希望把官司和合作分开来都能处理好,我也希望他能做好沟通的桥梁。但是他不在北京,而且这几天会从外地直接回台湾。
王坚鸿来自台湾,住在北京,在清华大学EMBA学习过。他为滚石音乐的理想驻守在北京这片前沿“阵地”上,同时又是一位理性和乐于沟通的职业经理人。我们两人喝咖啡的次数不下数十回,包括谈论滚石的合作,谈论音乐产业,谈论其他,并互相戏称:“约会都没有这么多次过。”我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然而糟糕的事在于,这一切发生在春节前夕。法院已通知开庭时间定为春节后,那天是正月初八。已经来不及了,已经没有坐下来沟通或者和解的可能了,李婷告诉我说开庭是不可避免的。有时候,真希望没有这么长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