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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辱二十年:我的股市人生》 第四章(2)

荣辱二十年:我的股市人生 作者:阚治东


(二)转换机制,有效支持地方建设。改制前,公司税利均上缴中央财政,地方收益甚微。改制后,作为地方企业的申银证券公司,两年内上缴地方财政税金即可达到34亿元,可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三)相互参股,有利于利益共同体的建立。地方财政、金融机构以及上海市大型企业与申银相互参股,不仅有利于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而且有利于金融、财政与工业的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新型经济实体,为上海发展经济探索新的体制。

(四)职工参股,增强企业凝聚力。改为股份公司以后,职工参股,在经济上得到更多的实惠,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职工积极性,加强企业利益共同体的建设。

改制方案得到了工商银行的支持,随后,工商银行和上海市财政局以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身份向上海市政府、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提出请示报告。再由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向人民银行总行提出“关于组建上海申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报告。

我为此专门赶到北京,得知我们的改制报告报上去后,万国证券和海通证券的改制、增资报告也到了北京。当时证监会还没成立,证券公司仍归人民银行管理。人民银行金管司司长金建东告诉我们,申银证券改制和增资的事“有点够呛,人民银行正忙着筹备华夏、南方、国泰三大证券公司,哪有工夫考虑你们的事”。

改制和增资对申银证券的下一步发展关系重大,我让姜国芳在北京盯着这事。当时,姜国芳刚从分行组织处调到申银证券公司,他善于与人打交道,没多久就把人民银行的内部关系搞得很熟。为了稳妥起见,人民银行金管司并没有把我们的报告直接递给行长,而是写了一份简报,说明成立股份制证券公司的种种好处,在简报中附带了申银证券公司申请改制、增资的内容。人民银行的行长们传阅了这份简报,都画了个圈,没有具体意见。大家都说有希望。

等姜国芳再一次到北京,金管司的路畔生、宋会等就告诉他,行长有原则性意见了,这事可以办了。果然第二天,金管司几位处长就把批复给了我们,正式批文随后几天也到了上海。

中国人民银行证管办(1992)第101号

《关于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改建为股份制公司的批复》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你行沪金管(92)5278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原则改建为股份公司。原则上同意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财政局上报的改建方案。

二、请你行通知公司改建的发起单位按有关规定抓紧进行公司的改建工作,及时将改建情况上报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

1992年12月3日

随后,公司召开改制招股新闻发布会,会上由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管处处长王华庆宣布了人民银行总行的批文。我在会上表示,申银证券改建为股份公司以后,将一如既往,不断进取,在支持上海的经济建设,促进浦东的开发、开放,推进金融中心地位的恢复和形成,全方位地参与上海证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在促使上海金融国际化和申银证券自身等发展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会上,全国一批大型企业当场表达了参股申银证券的愿望。

申银证券公司的招股工作进展顺利,仅花了20天时间,增资改制工作全部完成。申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提高到6亿元人民币,其中,工商银行222亿元,占37%的股份,它没有另外掏钱,只是把积存的利润转为股本,沈若雷行长兼任董事长;上海市财政局出资21亿元,占35%,周杏英副局长兼任副董事长,董鼎荣副局长兼任监事长;包括金山石化总厂、中国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总厂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50家国内大型企业成为申银证券新股东,出资168亿元,占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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